招标
重庆市璧山区粮食物流园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金额
46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17/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9166
预算金额4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常宇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桂林023-677497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079166
发布时间: 2017-09-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粮食物流园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7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储备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业主自筹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

2.2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06.95亩,本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14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90平方米。不小于5万吨高大平房仓粮食储备库、配电房、机械库、器材库、药品库、一站式服务楼(含地磅房)、大门、制氮机房及部分道路环境工程。规划总仓容不小于5万吨的高大平房仓、日产100吨大米加工厂及其配套设施、业务管理用房及其仓库附属配套设施。

2.3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4600万元。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在计划总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

2.5招标范围

2.5.1建设项目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期建设工程的优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书;粮库工艺流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设备技术技术参数编制;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

2.5.2本期建设项目内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的预留预埋、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照明、大门、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形成相应能力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工程施工。

2.5.3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和专业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含中央控制器、防排烟、消防加压泵)、空调系统、建筑变配电系统(含箱式变压器)、有动力及无动力成品通风器;(不含家具、用具的采购)

2.5.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7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

3.2.2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3.1条资格要求,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上述3.1条资格要求。

3.2.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3.2.5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30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0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 10 26 9 30 开始受理,2017 10 26 日1030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7 10 9 17 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7 10 11 1700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51号

联系人:常宇

电话:1300236305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系人:桂林

话:023-677497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粮食物流园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71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储备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业主自筹及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储备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

2.2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06.95亩,本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14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290平方米。不小于5万吨高大平房仓粮食储备库、配电房、机械库、器材库、药品库、一站式服务楼(含地磅房)、大门、制氮机房及部分道路环境工程。规划总仓容不小于5万吨的高大平房仓、日产100吨大米加工厂及其配套设施、业务管理用房及其仓库附属配套设施。

2.3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5000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4600万元。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在计划总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

2.5招标范围

2.5.1建设项目内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期建设工程的优化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书;粮库工艺流程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设备技术技术参数编制;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

2.5.2本期建设项目内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初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工程、空调设备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的预留预埋、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照明、大门、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形成相应能力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工程施工。

2.5.3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和专业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含中央控制器、防排烟、消防加压泵)、空调系统、建筑变配电系统(含箱式变压器)、有动力及无动力成品通风器;(不含家具、用具的采购)

2.5.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7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

3.2.2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3.1条资格要求,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上述3.1条资格要求。

3.2.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处理)。

3.2.5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30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0万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 10 26 9 30 开始受理,2017 10 26 日1030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7 10 9 17 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7 10 11 1700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按璧发改投[2017]66号文件规定:招标投标基本信息、评标中标基本信息、项目建设动态信息、不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及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公开。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储备粮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251号

联系人:常宇

电话:1300236305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

联系人:桂林

话:023-6774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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