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海宁市长安集镇有机更新安置房项目(青年路南体育场路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第二次)[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cg20241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史女士0573-807015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海宁市长安集镇有机更新安置房项目(青年路南体育场路西)信息化建设(国企采购)

二、项目编号:HXCG202411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更正日期:2024614

、首次公告日期:202467

六、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HXCG2024114第三章(七)投标无效的情形中的第4条作如下更正:

序号

变更前

变更后

1

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4.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4.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

4.4《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的;

4.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7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4.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4.10投标人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20%的。

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4.2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有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4.3报价文件缺少《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

4.4《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的;

4.5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

4.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7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8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4.9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4.10投标人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80%的。

采购文件相关内容均作相应调整。

各投标人须按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按更正公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后果自负。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海宁市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五楼

联系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0573-80701566/15706723372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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