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2941]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2941
预算金额133.34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赖工020-3905342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294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3日 0时0分~2022年6月2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3.3423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所在投标单位缴纳)。 3.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申请人须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所在投标单位缴纳)。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 10时0分 - 2022年6月2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3日 0时0分 - 2022年6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 9时45分 - 2022年6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陈工
- 代理联系人:赖工、张工
- 联系方式:020-39053421
- 代理联系方式:020-3900621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监督电话:020-3905342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pdf招标公告--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pdf
- 招标公告--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doc招标公告--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doc
- 招标文件--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doc招标文件--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doc
- 【招标合同范本】防洪评价服务合同文件.doc【招标合同范本】防洪评价服务合同文件.doc
- 生物谷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招标控制价.pdf生物谷综合开发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招标控制价.pdf
- SL202205300043-202206021552.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 项目编号 | JG2022-12941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 | 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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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6-03 0:00:00 | 2022-06-28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6-03 0:00:00 | 2022-06-28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6-03 0:00:00 | 2022-06-28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6-03 0:00:00 | 2022-06-28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6-03 0:00:00 | 2022-06-10 10: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6-28 9:45:00 | 2022-06-28 10:00:00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6-28 10:00:00 | 2022-06-28 11:00:00 | 第2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6-28 10:00:00 | 2022-06-28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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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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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目录日期:2022年6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文件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1.总则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一卷3
7.合同授予216.评标205.开标204.投标193.投标文件172.招标文件15
2.评审标准301.评标方法3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238.纪律和监督23
目录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三卷35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4第二卷343.评标程序30
六、资格审查资料44四、投标保证金43三、服务投标书42二、授权委托书4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八、其他资料49七、服务实施方案48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条款名称\n | \n编列内容\n |
\n1.1.2\n | \n招标人\n | \n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n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n联系人:陈工\n电话:020-39053421\n |
\n1.1.3\n | \n招标代理机构\n | \n名称: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n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楼\n联系人:赖工、张工\n电话:020-39006216\n |
\n1.1.4\n | \n招标项目名称\n | \n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n |
\n1.1.5\n | \n项目建设地点\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1.1.6\n | \n项目建设规模\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1.1.7\n | \n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n | \n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n建设周期:确定服务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委托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n |
\n1.1.8\n | \n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1.2.1\n | \n资金来源及比例\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1.2.2\n | \n资金落实情况\n | \n已落实\n |
\n1.3.1\n | \n招标范围\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1.3.2\n | \n服务期限\n | \n详见招标公告\n |
\n1.3.3\n | \n质量标准\n | \n符合国家、省、市、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的要求\n |
\n1.4.1\n | \n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n | \n(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n(2)财务要求: / \n(3)业绩要求: / \n(4)信誉要求: / \n(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n(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n(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n(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n |
\n1.4.2\n | \n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 | \n■不接受\n□接受\n |
\n1.4.3\n | \n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n | \n / \n |
\n1.9.1\n | \n踏勘现场\n | \n■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n□组织,踏勘时间: / \n踏勘集中地点: / \n |
\n1.10.1\n | \n投标预备会\n | \n■不召开\n□召开,召开时间: / \n召开地点: / \n |
\n1.10.2\n | \n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n | \n时间: / \n |
\n1.10.2\n | \n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n | \n形式: / \n |
\n1.10.3\n | \n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n | \n / \n |
\n1.12.1\n | \n实质性要求和条件\n | \n / \n |
\n1.12.3\n | \n偏差\n | \n■不允许\n□允许,偏差范围: / \n偏差幅度: / \n |
\n2.1\n | \n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n | \n / \n |
\n2.2.1\n | \n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n | \n形式及时间:\n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如有)、清单(如有)、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n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使用投标人CA证书进入交易中心系统→投标登记→进入“招标答疑提问”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问题。\n投标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时间为准)提出答疑问题。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n |
\n2.2.2\n | \n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n | \n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n |
\n2.2.3\n | \n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n | \n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n |
\n2.2.3\n | \n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n | \n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n |
\n2.3.1\n | \n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n | \n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n |
\n2.3.2\n | \n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n | \n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n |
\n2.3.2\n | \n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n | \n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n |
\n3.1.1\n | \n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n | \n / \n |
\n3.2.1\n | \n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n | \n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n |
\n3.2.3\n | \n报价方式\n | \n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n |
\n3.2.4\n | \n最高投标限价\n | \n□无\n■有,最高投标限价:133.342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n |
\n3.2.5\n | \n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n | \n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n |
\n3.3.1\n | \n投标有效期\n | \n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n |
\n3.4.1\n | \n投标保证金\n | \n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n■要求,按以下方式递交:\n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n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n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n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n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n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n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n3、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在网上予以公示。\n4、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n□不要求\n |
\n3.4.4\n | \n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n | \n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执行\n |
\n3.5\n | \n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n | \n■无\n□有,具体要求:\n |
\n3.6.1\n | \n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n | \n■不允许\n□允许\n |
\n3.7.3A(2)\n | \n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n | \n本项目不适用。\n |
\n3.7.3A(3)\n | \n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n | \n本项目不适用。\n |
\n3.7.3(B)\n | \n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n | \n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n |
\n3.7.3(B)\n | \n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n | \n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n |
\n4.1.1(B)\n | \n投标文件加密要求\n | \n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n |
\n4.1.2\n | \n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n | \n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n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n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n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n招标项目编号: \n投标人名称: \n投标人地址: \n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n |
\n4.2.1\n | \n投标截止时间\n | \n20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n |
\n4.2.2(A)\n | \n递交投标文件地点\n | \n / \n |
\n4.2.2 (B)\n | \n递交投标文件地点\n | \n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n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n |
\n4.2.3\n | \n投标文件是否退还\n | \n■否\n□是,退还时间:\n |
\n5.1(A)\n | \n开标时间和地点\n | \n开标时间: / \n开标地点: / \n |
\n5.1(B)\n | \n开标时间和地点\n | \n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n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n |
\n5.2(B)\n(新增)\n | \n开标程序\n | \n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n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n(1)宣布开标纪律;\n(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n(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n(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n(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n(6)开标结束。\n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n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n |
\n6.1.1\n | \n评标委员会的组建\n | \n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n |
\n6.3.2\n | \n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n | \n3人\n |
\n7.1\n | \n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n | \n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n公示期限: 3 日\n |
\n7.4\n | \n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n | \n□是\n■否\n |
\n7.6.1\n | \n履约保证金\n | \n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n■要求,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境内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n□不要求\n |
\n9\n | \n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n | \n□否\n■是,具体要求:\n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n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n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n3、补救方案\n(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n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n(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n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n(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n |
\n10\n | \n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 \n |
\n10.1\n | \n招标失败的情形\n | \n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n |
\n10.2\n | \n其他\n | \n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n |
\n10.3\n | \n费用承担\n | \n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n2、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并下浮10%计取。招标服务费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n |
\n10.4\n | \n投标文件公开\n | \n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n |
\n10.5\n | \n投标文件分数及其他要求\n | \n1、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两正两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Microsoft Word ”制作的电子文件(U盘)给招标人。\n2、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合同中视需要增加项目管理单位。\n |
\n10.6\n | \n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n | \n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n |
\n10.7\n | \n定标及中标原则\n | \n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n |
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实施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服务投标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文件目录;(1)封面3.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
3.2投标报价(10)其它资料。(9)服务实施方案(8)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报价清单(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保证金(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5资格审查资料(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退还。
(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查询打印页。(3)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时提供)。(1)投标申请公函。3.5.1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7)投标人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等资料。
4.投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的格式,由投标人自定格式。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B)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
7.6.3中标(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中标人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业主认可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4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7.6.3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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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审标准\n | |
\n1\n | \n评标方法\n | \n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n | \n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综合实力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综合实力得分也相等,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编写评标报告。\n |
\n2.1.1\n | \n形式评审标准\n | \n投标人名称\n | \n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n |
\n2.1.1\n | \n形式评审标准\n | \n投标函签字盖章\n | \n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n |
\n2.1.1\n | \n形式评审标准\n | \n投标文件格式\n | \n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n |
\n2.1.1\n | \n形式评审标准\n | \n联合体投标人\n |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 |
\n2.1.1\n | \n形式评审标准\n | \n备选投标方案\n | \n不允许\n |
\n2.1.1\n | \n形式评审标准\n | \n投标人机器码\n | \n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3) 项规定\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资质要求\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财务要求\n | \n/\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业绩要求\n | \n/\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信誉要求\n | \n/\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项目负责人\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1.4.1项规定\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其他主要人员\n | \n/\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试验检测仪器设备\n | \n/\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其他要求\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联合体投标人\n | \n / \n |
\n2.1.2\n | \n资格评审标准\n | \n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n | \n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n |
\n2.1.3\n | \n响应性评审标准\n | \n投标报价\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n |
\n2.1.3\n | \n响应性评审标准\n | \n投标内容\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n |
\n2.1.3\n | \n响应性评审标准\n | \n服务期限\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第1.3.2项规定\n |
\n2.1.3\n | \n响应性评审标准\n | \n投标有效期\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n |
\n2.1.3\n | \n响应性评审标准\n | \n投标保证金\n | \n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n |
\n2.1.3\n | \n响应性评审标准\n | \n串通投标情形\n | \n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n |
\n条款号\n | \n条款内容\n | \n编列内容\n | |
\n2.2.1\n | \n分值构成\n(总分100分)\n | \n具体详见《综合评分表》\n | |
\n2.2.2\n | \n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n | \n投标报价中,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家数N>5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N≤5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价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有效报价的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n | |
\n2.2.3\n | \n投标报价的偏差率\n计算公式\n | \n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n |
2、相关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1、企业业绩:需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及成果文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项目名称:综合评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n | \n分项\n | \n分数\n | \n评 分 说 明\n |
\n企业综合实力\n(40)\n | \n企业\n业绩\n | \n6\n | \n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防洪评价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额≥50万,每一项得1.5分;单个项目50万>合同额≥30万,每一项得1分;30万>单个项目合同额,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注: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n |
\n企业综合实力\n(40)\n | \n单位信用\n | \n10\n | \n1. 投标人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市政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信的得5分,具有其中二项专业的得3分,具有其中一项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n2.投标人同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水安全体系认证的得5分,每缺少一个体系认证扣2分。\n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企业综合实力\n(40)\n | \n奖项\n | \n8\n | \n1、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水利水电相关领域,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的,每个得2分;流域机构或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科学技术奖的,每一项得1分;获得市级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的,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n2、2018年1月1日至今在水利水电相关领域,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每个得2分;获得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每一项得1分;获得市级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n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否则不予计分)。\n |
\n企业综合实力\n(40)\n | \n项目负责人\n | \n6\n | \n1.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得4分;具有高级职称得2分。\n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得2分。\n注:本项最高得分6分,须提供职称证、资格证书扫描件,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n |
\n企业综合实力\n(40)\n | \n项目组成员\n | \n10\n | \n1.投入本项目其他人员条件: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各专业配备齐全(包含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水工结构、环境工程),且各专业负责人均为高级职称的,得6分;每减少1名高级职称,扣2分,没有不得分。\n2.以上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咨询工程师资格或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的,得4分,每少一个扣1分。\n注:须提供职称证扫描件、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n |
\n服务实施方案\n(50)\n | \n对项目的理解及认识\n | \n10分\n | \n比较各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是否准确、认识是否深刻。\n优[10-7]分,良(7-3]分,差(3-0)分。\n |
\n服务实施方案\n(50)\n | \n项目实施方案\n | \n12分\n | \n比较各投标人研究方案的创新意识、技术水平及完整性、技术手段的先进性。\n优[12-10]分,良(10-6]分,差(6-0)分。\n |
\n服务实施方案\n(50)\n | \n技术重点难点分析\n | \n15分\n | \n比较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关键性技术难题理解分析是否准确、应对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是否采取综合性的研究方法。\n优[15-12]分,良(12-8]分,差(8-0)分。\n |
\n服务实施方案\n(50)\n | \n项目计划安排\n | \n4分\n | \n综合比较各投标人对本项目工作安排是否合理、进度计划是否满足项目进度的要求、采用的技术手段是否先进。\n优[4-3]分,良(3-1]分,差(1-0)分。\n |
\n服务实施方案\n(50)\n | \n质量保证措施\n | \n5分\n | \n综合比较各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满足优质设计的要求。\n优[5-4]分,良(4-2]分,差(2-0)分。\n |
\n服务实施方案\n(50)\n | \n合理化建议\n | \n4分\n | \n综合比较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n优[4-3]分,良(3-1]分,差(1-0)分。\n |
\n报价得分\n(10)\n | \n投标总\n报价\n | \n10分\n | \n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10分,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中间值采用内插法扣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n |
\n合计\n | \n | \n100分\n | \n |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综合实力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综合实力得分也相等,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并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方法3、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详见《综合评分表》;2.2.4评分标准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的总得分=综合得分。3.2.2投标人的总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按《综合评分表》的标准进行评分。每方面得分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但不得超出上述分值范围。同时,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每子项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表》);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3.2详细评审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
按国家、省、市、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执行。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
(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自定)目录年月日
(3)服务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防洪评价服务工作。(招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8)其他资料;(7)服务实施方案;(6)资格审查资料;(5)报价清单;(4)投标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按规定日期及金额(中标价的0.9‰)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二)投标函附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n | \n内容\n | \n备注\n |
\n1\n | \n项目负责人\n | \n姓名: \n技术职称及证号: \n | \n |
\n2\n | \n服务期限\n | \n按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3\n | \n合同价款确定方式\n | \n按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4\n | \n质量标准\n | \n按招标文件要求\n | \n |
\n5\n | \n投标有效期\n | \n按招标文件要求\n | \n |
备注:也可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20年月日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单位:(盖章)20年月日()第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号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20年月日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有效期限:附: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注册号码: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20年月日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日期:年月日三、服务投标书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备注:也可使用从工商管理部门购买的格式填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 目 名 称\n | \n | ||
\n投 标 单 位\n(盖章)\n | \n | \n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或\n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号\n | \n |
\n投标报价\n | \n项目名称\n | \n投标报价\n(元)\n | |
\n投标报价\n | \n | \n | |
\n服务期限\n | \n按招标文件要求\n | ||
\n拟委派的项目\n负责人\n | \n姓 名\n | \n | |
\n拟委派的项目\n负责人\n | \n技术职称\n | \n | |
\n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n | \n | \n授权委托人\n(签名或盖章)\n | \n |
项目名称: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五、报价清单具体以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款描述为准。四、投标保证金2、投标报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各项措施费、咨询费、资料文件费、数字模型建立分析费、评审费、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驻场生活费、办公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注: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无效标处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子项目\n | \n航道名称\n | \n水行政主管部门\n | \n费用单价(元)\n | \n备注\n |
\n1\n | \n永忠街跨黎十顷涌\n | \n黎十顷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2\n | \n永泰街跨黎十顷涌\n | \n黎十顷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3\n | \n永泰街\n | \n万二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4\n | \n一横路跨黎十顷涌\n | \n黎十顷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5\n | \n三横路跨黎十顷涌\n | \n黎十顷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6\n | \n毅马一纵路跨万四涌\n | \n万四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7\n | \n同兴二路跨万五涌\n | \n万五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8\n | \n兴杨一路跨万五涌\n | \n万五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9\n | \n防护绿地(万一涌南北岸)\n | \n万一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10\n | \n防护绿地(万六涌北岸)\n | \n万六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11\n | \n公园绿地(万四涌南北岸)\n | \n万四涌\n | \n南沙区水务局\n | \n | \n |
\n12\n | \n合计\n | \n | \n |
六、资格审查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保留小数点后2位,精确到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审查内容\n | \n页码\n |
\n1\n | \n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公函》)\n | \n |
\n2\n | \n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n | \n |
\n3\n | \n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n | \n |
\n4\n | \n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n | \n |
\n5\n | \n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n | \n |
\n6\n | \n其他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n | \n |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按照《(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资格。致:(招标人):投标申请公函
七、服务实施方案(格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格式)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1需提供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类似服务工作业绩汇总表表格1八、其他资料(格式自定)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类似服务工作\n | \n项目内容\n | \n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固定办公电话\n |
\n一、类似服务工作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额≥50万)\n |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二、类似服务工作业绩(单个项目50万>合同额≥30万)\n |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三、类似服务工作业绩(30万>单个项目合同额)\n |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拟投入服务人员一览表表格24.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章及单位公章等关键页内容。3.业绩评审要求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2.表中第一项及第二项业绩不应重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姓名\n | \n年龄\n | \n专业\n | \n学历\n | \n职称\n | \n在本项目中拟担任工作\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项目负责人\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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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其它投标人认为需递交的资料。注: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职称证、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防洪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园区开发
业
新区
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区莱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建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
招标代理
业务专用章
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
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防洪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南沙生物谷位于南沙新区西南部,北至万一涌,南至万六涌,
占地面积713.85公顷(10707.75亩)。本项目的建设范围为横沥工业园和同兴工业园。
建设内容主要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涉及市政道路、园区管理中心、公
交停车场、垃圾转运站、消防站和排水设施等的新建和河涌综合整治,既有市政道提升
改造。一期项目总投资约为19亿元(不含土地建设费),其中建安费约16亿元。(具
体以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为
准。)
根据项目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
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
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2.2工作内容、工期及成果要求
2.2.2.1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完成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的编制、评审、修编,并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合
同条款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2.2.2工期要求:按业主指令,满足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要求。
2.2.2.3成果要求:成果文件需满足防洪评价报批需要,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审
批。
2.2.4服务期限:确定服务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委托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通过相
关部门审核为止。
2.2.5最高投标限价:133.342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
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社保
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所在投标单位缴纳)。
3.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申请人须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3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28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
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并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
标时间。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8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
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
新版操作指引。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06月28日09时
45分至2022年06月28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
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
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8日10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
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
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90534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楼
联系人:赖工、张工电话:020-3900621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
电话:020-3905342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
业绩(如有)、奖项(如有)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
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
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
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
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日期:2022年6月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公告防洪评价服务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
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本招标项目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洪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2.2.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根据项目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2.1.2工程建设规模:南沙生物谷位于南沙新区西南部,北至万一涌,南至万六涌,占地面积713.85公顷(10707.75亩)。本项目的建设范围为横沥工业园和同兴工业园。建设内容主要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涉及市政道路、园区管理中心、公交停车场、垃圾转运站、消防站和排水设施等的新建和河涌综合整治,既有市政道提升改造。一期项目总投资约为19亿元(不含土地建设费),其中建安费约16亿元。(具体以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为准。)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防洪评价服务
2.2.4服务期限:确定服务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委托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2.2.2.3成果要求:成果文件需满足防洪评价报批需要,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2.2.2.2工期要求:按业主指令,满足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报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完成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修编,并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2.2.2.1工作内容:2.2.2工作内容、工期及成果要求
3.4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所在投标单位缴纳)。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2.2.5最高投标限价:133.3423万元。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03日00时00分至2022年06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3.6投标申请人须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8日10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06月28日09时45分至2022年06月28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并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9053421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
电话:020-39053421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联系人:赖工、张工电话:020-3900621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6楼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如有)、奖项(如有)等资料)进行公示。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投标人声明附件一: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目录受托人(乙方):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合同编号:合同文件防洪评价服务
六、双方责任4五、合同费用、支付方式及结算方式3四、工期要求和提交成果资料数量2三、技术质量要求2二、工作目的和任务2一、工程概况1
附件1: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10十一、合同签订与生效8十、其他事项7九、争议的解决7八、保密6七、违约责任6
防洪评价服务合同文件附件6:相关会记及立项批文(备注:如项建/可研/初设批复等,无则本条删除)19附件5:招投标文件关键页(备注:如答疑纪要、拟投入人员表及负责人资质、拟投入设备、联合体协议书、工期计划等)18附件4: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文件17附件3:承诺函、履约银行保函15附件2:中标通知书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称为“甲方”)与中标单位(以下称为“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经公开招标(中标通知书编号为)确定,委托乙方承担工作。桥梁、泵站、河涌整治等的建设占用河道行洪过流面积,将改变工程近区水域的水位、流速和流态,从而对工程所在河道的行洪态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提供河道管理范围内拟建项目可能对河道行洪、排涝、灌溉、河势稳定、水利工程安全、防汛抢险等方面影响的论证材料,以及拟采取的消除或减少不利防洪影响的补救措施,编制拟建项目的防洪评价专题报告,作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必需的附件之一。鉴于:受托方(乙方):委托方(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
二、工作目的和任务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取消该全部工程,则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不得向甲方索赔。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招商工作影响造成工作内容增加、减少或子项目名称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实际完成的子项包干价执行,不得拒绝。3、服务期限:确定服务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委托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2、工程范围:。(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
(3)分析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与特点,对河道演变趋势进行预估;(2)叙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所在的水道基本情况、现有水利设施、水利规划及实施情况;(1)概述建设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2、主要工作任务对拟建的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编制相关报告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本项目设计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设计依据。1、工作目的
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要求,报告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及有关法律的要求或国家、省市日后颁布相关技术标准中较高者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三、技术质量要求(7)备注: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6)根据项目防洪影响情况,提出项目建设施工期与运行期相应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并对存在的问题给出有关建议。(5)选用合适的水文组合和计算工况,建立数学模型,采用数值模拟计算的方法,进行工程建设前、后两个阶段的行洪、纳潮影响数值计算,比较两个阶段的计算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对建设项目的行洪纳潮影响进行综合评价;(4)计算分析建设项目的行洪纳潮影响情况,包括水文分析、壅水分析、冲刷与淤积分析、河势影响分析等;
本合同服务费用(含税)暂定价人民币元(大写:元),中标下浮率(按(1-中标金额/招标控制价)折算)为:。本项目各工程点防洪评价费用按投标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该综合价格为完成本合同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各项措施费、咨询费、资料文件费、数字模型建立分析费、评审费、报告编写费、配合协调费、工程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驻场生活费、办公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的一切相关费用。并且包括防洪评价成果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按项目或按水道分别进行编制和报审的所有费用。1、合同费用五、合同费用、支付方式及结算方式2、乙方提交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专题报告正式文本一式八份,电子文件(光盘)一份,可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增减。1、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即开展调查与评价工作,签订合同后3天内出具业务所需资料、文件清单。乙方应在收集本项目评价所需资料后20日内提交送审报告,送审报告提交后15日内协助主审机关组织完成报告评审。四、工期要求和提交成果资料数量
备注:上述支付步骤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②本项目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批复且开工建设后,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结算资料,甲方办理完毕结算后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100%。①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任务书完成相应防洪评价工作,取得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介机构组织的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向甲方提交正式报告及其他完成审核所需的必要文件,报告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甲方可向乙方支付至参照第五条第3款约定计算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的60%。(1)支付方式2、付款方式新增单价:如果航道/水道等级相似的,则按照已报价格结算;如果新增航道/水道等级的,则根据市场报价和参考投标报价,防洪评价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文件计算,第一个工程点收费基价下浮50%后,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第二个及以上的工程点在第一个工程点收费基价下浮50%后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的基础上再下浮45%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报甲方审批同意后,进行结算。
(4)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违约金、赔偿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予以赔付或者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相应款项(而且不限于本合同项目)后再结算费用。(3)上述款项的支付乙方均需按照甲方要求提前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及请款函,并需按广州市南沙区财政部门关于财政资金集中支付程序及甲方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甲方在规定支付款项的时间内向财局申请支付,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因财局审核延误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账号:开户行:开户名:(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乙方的收款账号为:
1.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地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行洪纳潮影响评价所必需并能提供的现有资料。1.1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评价费用。1、甲方责任六、双方责任(2)如本项目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且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部履行义务后,则本工程点防洪评价费用按投标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结算价不得超过可研报告及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如超过,则按可研报告或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二者取价低者)结算,最终结算单价及总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意见为准。3、结算方式:(1)本项目如最终未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则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对合同已履约的工作视为无偿服务,双方互不为合同承担或追索经济补偿等任何责任。双方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2.4乙方应履行合同义务及参建单位职责,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的管理,并视为接受及认同甲方各项相关建设管理规定(包括合同执行过程中新发布或更新的各项规定)。如乙方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甲方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甲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应无条件接如乙方若未达到甲方相关建设管理要求,甲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2.3及时协助主审机关对报告进行评审,回答专家提问,并及时向水利主管部门报批。报告评审费、会务费、现场考察费及评审专家劳务费等均由乙方承担。2.2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评估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资料装订规格必须符合档案归档规定。若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要求,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2.1乙方确认己方具备相应的从事本合同项下防洪影响评价所需资质、场所、人员、设备等全部能力条件,并保证合同存续期间一直具备上述能力条件,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甲方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服务工作,派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调查,并充分收集已有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工作。2、乙方责任1.3检查乙方在本项目评价工作中的进度和质量情况,并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本合同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请在“□”内勾选)2.8不得将本委托事项转包或擅自分包给他人承接。2.7积极无条件配合甲方转让合同主体相关权利义务的行为。2.6甲方根据项目服务情况要求约谈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员的,乙方应积极配合。2.5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险、环境保护、正面舆情等措施,自行妥善处理与内部员工等其他主体关系,确保不发生违规作业、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违法犯罪等负面事件,否则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指派人员在执行本合同义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对甲方、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坏的,或乙方指派人员因自身疾病或其他意外原因造成伤亡的,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乙方撤场时须及时清理场地。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须按实际完成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七、违约责任③履约保证金管理具体按照南沙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最新的按照最新的规定执行。②乙方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且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异议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向人民法院起诉。①乙方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甲方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国有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乙方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合同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前一直有效,如果所提交的履约保函期限不能满足前述规定,乙方须在履约保函到期前一个月提前办理续保手续,如因项目需要延期的,乙方自行办理相关延保手续。甲方不承担因增加办理保函延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本合同需提供履约保函并满足以下要求:
九、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4若由于乙方原因,延误评估报告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评估费的千分之二,延误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委托评价费用。3由于乙方提供的评价报告书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因评价质量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评价费用;若造成第三方损失,任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根据诉讼结果承担责任。2乙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收取任何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需当面交付或以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邮政特快专递交邮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书面通知本合同其它主体,本合同其他主体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双方确认本合同中约定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各方依此向对方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送达。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甲方指派(联系电话:)为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邮箱:,微信号:)为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有关工作事项,并对双方往来文件进行签收。(备注:请务必填妥本款中的相关信息)十、其他事项2、在争议的协商、调解、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本合同工作和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1、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捌份。双方各执壹正肆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合同生效后,双方就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生效之日期间按合同约定的履约行为予以追认。十一、合同签订与生效6、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合同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5、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4、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另一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备注:可填入多个甲方主体(此页为签署页)(此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13号彩汇中心12楼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传真:联系电话:地址:委托代理人:
发包人(委托人):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附件1: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签订时间:年月日备注:可填入多个乙方主体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公开招标类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人(受托人):
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服务;2.4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和设备;2.3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2.2接受承包人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2.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第二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下列行为:
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等。3.1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第三条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包括下列行为: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6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业、出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工程业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位、责任落到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举报,严查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处理。第七条监督举报6.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查证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承包人应按次向发包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6.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二维码举报: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455;
廉洁南沙
胜在有您
承诺函附件3:承诺函、履约银行保函附件2:中标通知书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涉及的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签字) |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签字) |
承诺人:(盖章)特此承诺。2.我司同意贵单位可因我司没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银行履约保函》而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我司承担由此造成贵单位及我司的全部损失和费用。1.我司承诺在即日起60天内向贵单位提交满足要求的《银行履约保函》。如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我司同意贵单位按照每延误1天,按5000元/天扣除违约金,相关款项从应支付给我司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我司与贵单位签订《***》(下称“合同”)。为保障合同的有效执行,我司承诺:致:广州市南沙新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如有建设管理单位)
致:(发包人)银行编号:履约银行保函日期:年月日[注:指中标人合同用印当天,正式文件请删除本备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直至你方通知撤销前一直有效。(本保函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本行作为保证人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确认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的责任,在收到你方第一次书面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鉴于(下称承包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年月日签署)实施(工程名称),又鉴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承包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银行保函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承包人出具保函。(地址)
日期: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附件6:相关会记及立项批文(备注:如项建/可研/初设批复等,无则本条删除)附件5:招投标文件关键页(备注:如答疑纪要、拟投入人员表及负责人资质、拟投入设备、联合体协议书、工期计划等)附件4: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文件
建设科
防洪评价服务费用计算表
南沙生物谷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期
计费依据:1、防洪评价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件计星水文复杂程度按照简单考虑。第个工程点收费基价下浮50%后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第二个及以上的工程点在第一点收费基价下浮50%的基础上再下浮45%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结算方式:1、各工程点防洪评价费用按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2、按项目实际完成最终成果(成果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进行进度款支付和结算:3、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招商工作影响造成工作内容增加、减少或子项目名称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实际完成的子项包干价执行,不得拒绝;4、结算价不得超过可研报告及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若超,则按可研报告或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两者取价低者)结算。最终结算单价和总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计费依据:1、防洪评价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件计星水文复杂程度按照简单考虑。第个工程点收费基价下浮50%后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第二个及以上的工程点在第一点收费基价下浮50%的基础上再下浮45%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结算方式:1、各工程点防洪评价费用按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2、按项目实际完成最终成果(成果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进行进度款支付和结算:3、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招商工作影响造成工作内容增加、减少或子项目名称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实际完成的子项包干价执行,不得拒绝;4、结算价不得超过可研报告及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若超,则按可研报告或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两者取价低者)结算。最终结算单价和总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计费依据:1、防洪评价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件计星水文复杂程度按照简单考虑。第个工程点收费基价下浮50%后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第二个及以上的工程点在第一点收费基价下浮50%的基础上再下浮45%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结算方式:1、各工程点防洪评价费用按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2、按项目实际完成最终成果(成果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进行进度款支付和结算:3、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招商工作影响造成工作内容增加、减少或子项目名称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实际完成的子项包干价执行,不得拒绝;4、结算价不得超过可研报告及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若超,则按可研报告或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两者取价低者)结算。最终结算单价和总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计费依据:1、防洪评价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件计星水文复杂程度按照简单考虑。第个工程点收费基价下浮50%后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第二个及以上的工程点在第一点收费基价下浮50%的基础上再下浮45%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结算方式:1、各工程点防洪评价费用按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2、按项目实际完成最终成果(成果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进行进度款支付和结算:3、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招商工作影响造成工作内容增加、减少或子项目名称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实际完成的子项包干价执行,不得拒绝;4、结算价不得超过可研报告及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若超,则按可研报告或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两者取价低者)结算。最终结算单价和总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计费依据:1、防洪评价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件计星水文复杂程度按照简单考虑。第个工程点收费基价下浮50%后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第二个及以上的工程点在第一点收费基价下浮50%的基础上再下浮45%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结算方式:1、各工程点防洪评价费用按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2、按项目实际完成最终成果(成果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进行进度款支付和结算:3、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招商工作影响造成工作内容增加、减少或子项目名称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实际完成的子项包干价执行,不得拒绝;4、结算价不得超过可研报告及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若超,则按可研报告或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两者取价低者)结算。最终结算单价和总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计费依据:1、防洪评价费用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件计星水文复杂程度按照简单考虑。第个工程点收费基价下浮50%后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第二个及以上的工程点在第一点收费基价下浮50%的基础上再下浮45%作为该工程点的综合单价。结算方式:1、各工程点防洪评价费用按综合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2、按项目实际完成最终成果(成果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通过)进行进度款支付和结算:3、如遇政府规划调整或招商工作影响造成工作内容增加、减少或子项目名称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实际完成的子项包干价执行,不得拒绝;4、结算价不得超过可研报告及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若超,则按可研报告或审定概算中的防洪评价服务费用(两者取价低者)结算。最终结算单价和总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备注 |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备注 |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水行政主管防洪评价费序号子项目航道名称部门用(元) | 备注 | |||||||||||
1 | 永忠街跨黎十顷涌 | 205143.00 | 第一个工程点,下浮50% | ||||||||||
2 | 永泰街路黎十颐涌 | 黎十顷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3 | 永泰街 | 万二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4 | 一横路跨黎十颐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5 | 三横路跨黎十颐涌 | 黎十顷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6 | 毅马一纵路跨万四涌 | 万四涌 | 南沙区水务局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7 | 同兴二路跨万五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8 | 兴杨一路跨万五涌 | 万五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9 | 防护绿地(万一涌南北岸) | 万一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10 | 防护绿地(万六涌北岸) | 万六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11 | 公园绿地(万四涌南北岸) | 万四涌 | 112828.00 | 第二个工程点(第一个工程点单价下浮45%) | |||||||||
6 | 防洪评价费用合计 | 13334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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