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经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徐家湖泵站四根机排管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管内混凝土结块,管道功能缺陷等级达到Ⅲ和Ⅳ级。为了确保泵站防涝排渍安全和防汛安全,对徐家湖泵站全部四根机排管道进行紧急抢修,按照有限空间操作规程凿除管道内混凝土和障碍物,排除管道存在的功能性缺陷,修复管道主体结构。
2.主要内容:
徐家湖泵站四根机排管清通抢修项目
序号
分项名称
型号
主要参数
备注
1
拍门拆卸及安装
φ800浮箱式拍门
φ800浮箱式拆卸、安装
施工前需要把机排口拆卸下来,施工完毕后安装复原。
2
管道通风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硫化氢、氧气浓度等检测
24小时不间断风带送风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3
机排管道管内混凝土清除
φ800机排管道
长度600m
管道铣刀机器人辅助人工清理。
4
清理出的内混凝土外运
混凝土
122.79m?建筑外运
按实结算
5
管道结构性修补
水泥扫平、清缝
6
清通完毕清洗后CCTV检测
管道全程
1.项目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应符合《湖南省城镇排水管网及泵站维护管理质量标准》(DBJ 43/T 501-2018)及<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 30948-2014)的相关要求。
2.清通完毕清洗后需对管道全过程进行CCTV检测,检测视频和施工过程中影像资料作为验收依据。
1.服务的各项标准及要求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验收过程中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中标人确保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应满足有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坏泵站的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造成二次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成中标人负责。
2.施工期内,施工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设备购置和租赁费等)由中标方负责。
3.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项目完工15日内,中标人人应将本项目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技术文档、施工照片或视频等,全部移交采购人。
4.中标人中标后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车辆及设施设备;严禁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的工作人员上岗作业,所有上岗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施工作业人员不穿戴统一的安全作业服装、施工作业现场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查处1次扣2000元/次,连续三次被督查未整改到位的,废除其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递补。
5.中标人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约定,向甲方提交项目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计:5.18万元),担保期为合同工期。
6.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本项目所涉管道清通工作具有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特征。管道内残余的污水、淤泥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施工区域狭小、涉水供电作业等造成施工环境复杂恶劣,由中标人须制定应急预案,设置项目经理和现场安全员(项目经理与现场安全员非同一人)在施工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规程,施工人员持证上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规范装配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救援设备。
2.本项目具有严格的时效性,中标人需制定抢通施工方案须制定施工实施方案和施工进度时间表,签订合同后,立即进行施工现场准备工作,工期以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工期为准。若中标人超过24小时进场施工,扣合同款5000元,超过72小时未到,废除其中标资格,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递补。如完工超出投标文件注明的完成时间,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扣除合同款,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