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d2024030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袁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老师029-895898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公告类型:询价 发布时间: 2024-06-07 16:06:32 截止时间:2024-06-17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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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40607157

项目编号:WD20240304001

专业领域:其他


主要内容

询价公告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无人机机场项目进行询价,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 无人机机场
2 项目编号:WD20240304001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 无人机机场
3.2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2.1.采购内容、数量:
无人机机场及配套无人机各两套(包括云台相机共两台,云台固定式或可拆卸式均可)。
遥控器两台,电池八块,电池箱一个。
机场及无人机意外险一年(全额险)。
3.2.2.需求概述:采购无人机机场及配套无人机两套(含云台),该设备需支持私有部署和远程控制功能,无人机支持单独遥控器控制使用。
3.2.3.详细技术要求:
无人机机场技术要求:
1)重量不大于110kg。
2)外形尺寸(状态下)不大于900mm*900mm*1100mm。
3)最大输入功率不大于1500W。
4)环境工作温度范围大于-20°C至45°C。
5)防水防尘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
6)最大允许降落风速不小于12米每秒。
7)最大作业半径不小于6千米。
8)支持RTK基站功能。
9)配备有备用电池且备用电池续航时间不小于4小时。
10)配备有如下传感器检测现场参数:风速传感器、雨量传感器、环境温度传感器、舱内温度传感器、舱内湿度传感器。
11)配备有舱盖监控相机。
配套无人机飞行技术要求:
1)无人机起飞重量不高于4kg(含电池)。
2)最大水平飞行速度不小于20m/s。
3)最大可承受风速不小于12m/s。
4)最大飞行时间不小于30分钟。
5)工作温度范围不小于-15°C至45°C。
6)避障系统支持视觉避障与红外避障功能。
7)无人机支持在无机场情况下使用遥控器单独控制使用,支持双遥控器模式。
8)抗干扰能力:支持视觉定位模式。视觉定位模式垂直精度不大于±0.2m,水平精度不大于±0.4m。
配套无人机云台相机要求:
1)配有广角相机、长焦相机、热成像相机、激光测距模块,以上相机模块需集成在一个云台上。
2)广角相机支持录制4K30fps视频。
3)长焦相机支持不小于10倍光学变焦,不小于50倍混合变焦,支持录制4K30fps视频。
4)热成像相机支持640*512分辨率或更高。
5)激光测距模块最大测量距离不低于1000m。
其他配置要求:
1)配有可单独控制无人机的带屏遥控器两台。
2)配备八块电池和额外充电箱。
3)无人机有单独运输箱。
3.2.4.安装要求:乙方应将全部产品按照甲方要求运至指定位置并安装。若指定位置场地不满足机场土建施工要求,由乙方完成土建施工工作。
3.2.5.其它要求:
乙方在验收后应提供两次现场技术服务,在甲方要求后七日内到达甲方指定位置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现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意外险额度能完全赔付两次无人机和机场全损的维修或置换服务费用。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玖万伍仟元整(¥395,000.00);
3.4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询价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询价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注: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审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询价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询价公告、询价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4617日;
(2)发售时间:2024618日起(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询价文件第四章拟制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6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或其他方式。
6 询价时间、地点
6.1 询价时间:20246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询价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袁工
电话:029-84767447
邮 箱:sis6363@163.com
8.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zkgs_xa@163.com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附件
(作为询价公告附件)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模板(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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