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漳州杰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2]ZXCZ[TP]2018019的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天宝香蕉海园区内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1 | 国内 | 200000 | 200000 | / | / | ||||||
合计: | 2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元(¥2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香蕉海;
4.3交付条件:按月按比例支付,详看招标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项目区域及承包事项 1. 本次纳入招投标的园区清扫保洁面积,东西最长约1370米,南北最宽约650米,规划面积约为54公顷。 路段及区域 焦海驿站 烟云茶馆 焦海天桥 名人广场 焦海慢道 登山道 纪念馆广场 焦海栈道 停车场、卫生间 语丝咖啡馆 园区主干道 珠里村沿街村道 2. 保洁范围内环卫设施的乱涂写、乱张贴的清除。 3. 保洁范围内垃圾桶、果皮箱按位摆放、定期清洗、垃圾按班清掏。 4. 保洁范围内公共卫生间4间及各个景点区域保洁。 5. 突发事件如道路污染和自然灾害如台风等的及时清理。 6. 各种重大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大检查)及重大节假日的重点保洁等。 7. 乙方须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甲方的检查评比工作。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现场作业人员年龄男性应小于60周岁,女性应小于55周岁,每天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现场管理人员1名,保洁人员15名,驾驶员兼巡捡人员2名) (二)项目作业要求 1、清扫保洁要求: (1)清扫保洁工作时间:上午7:00至晚上9:00. (2)本项目必须安排至少17人及以上清扫保洁人员参与作业,并至少配备1人及以上管理者。 (3)清扫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责任范围进行大清扫,清扫率达100%,并将清扫垃圾及外运(由乙方自行承担外运费用)。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严禁焚烧。 (4)清扫保洁须用密闭式清扫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车进行作业。密闭式清扫保洁车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5)对于沿街围墙前或围墙前场地,如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地界限不明显的区域应进行清扫和保洁;界限明显的区域如出现成包或成堆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并进行重点的保洁。 (6)路面清扫质量好、不漏扫、不花扫。 (7)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不得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 (8)垃圾桶、果皮箱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体应保持外观整洁、无污垢;环卫设施无乱涂写、乱张贴现象。 (9)路面雨水井、排水沟没有垃圾堵塞现象;路面道牙无明显青苔、杂草、污泥;路面排水通畅,无小片污水积留。 (10)清扫人员倾倒垃圾时必须铲入收集箱内,垃圾收集点周围无散落垃圾,无将垃圾扫入(倒入)雨水井内、排水沟、绿地等地方现象。 (11)文明作业,统一着装,作业时必须穿反光安全服。 (12)乙方须负责所中标段道路环卫设施设备维护、清洗工作(包括垃圾堆放点)。所需劳动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 (13)垃圾收集点周围的小堆建筑垃圾和木制品等必须收集并清运到就近的垃圾中转站,大宗建筑垃圾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重大活动作业要求:如遇上级重要活动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在指 定的作业时间和区域内清扫干净并保持清洁。(三)项目考核要求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评分表 一、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标准 质量(工作)标准 扣分标准 满分 考评片区 扣分 得分 总分 1 上午清扫工作在8:00前完成,下午清扫工作在3:00前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的,每100m2扣5分 10分 整个园区 2 本项目必须安排至少17人及以上清扫保洁人员参与作业,并至少配备1人及以上管理者。 发现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每缺1人扣10分 30分 整个园区 3 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六无”即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每100m2内不得超过5个);无果皮纸屑(每100m2内不得超过5个);无土石杂草;无垃圾死角。 “四净”即路面干净;道路绿化台干净;边角侧石干净;明沟、下水口、窖井盖沟眼畅通干净;“三根”干净 清扫、保洁质量未达标,视情况扣 3分/处 15分 整个园区 4 垃圾桶(含果皮箱)及桶旁垃圾和痕迹清洁卫生,放置得当,及时加盖 垃圾桶(含果皮箱)及桶旁垃圾痕迹不清洁的,未按规定放置的,未及时加盖的,每项扣3分/个 15分 整个园区 5 保洁车、板车及其他工具车车容不整的或未密闭的 每发现一处扣1分/辆 5分 整个园区 二、制度(规定)执行及其它情况考评标准 质量(工作)标准 扣分标准 满分 考评片区 扣分 得分 总分 1 单位按规定及投标承诺要求配置管理、作业人员 未按规定配置人员的,该项不得分 10分 2 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脱)岗、不与人闲谈,不与他人吵架、恶语伤人,文明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每项每人每次扣3分 10分 3 保洁作业人员按规定穿着反光安全服 未按规定穿着的扣2分/人 5分 2、道路清扫保洁检查验收办法 (1)甲方每月按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评分表》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平时巡查),及不定期进行抽查考评(集中考评); (2)每月集中考评分数占30%,平时巡查分数占70%。 附:《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卫作业标准》 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重点地区、主干道路应达到“六无六净” 即: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每1000平方米内不得超过6个,公共场所除外)、无果皮纸屑(每1000平方米内不得超过6个,公共场所除外)、无土石杂草、无垃圾死角、路面干净、道路绿化台干净、边角侧石干净、明沟、下水口、窖井盖沟眼畅通干净、“三根”干净、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整洁,道路干净见本色。 次支道路、小区应做到“四无四净” 即: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垃圾死角、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边角侧石基本干净。窖井盖沟眼畅通干净、果皮箱等卫生设施整洁。 环境卫生作业标准 1、准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勤、不擅离岗位、不在路边闲坐或与他人闲谈。 2、穿着有明显标志的工作服,注意交通安全,靠边停放板车,做到安全作业。 3、爱护作业工具,定点摆放整齐,摆放点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4、文明作业、认真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保持卫生设施整洁、完好,道路沟渠排水干净、畅通。 5、地面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并直接运送至指 定的转运站或处理场。 6、清扫保洁收集的废弃物等,不得露天堆放,不得乱倒,不得扫入绿地和道路的雨水口内,不得焚烧垃圾,树叶等杂物。 7、小街小巷、居民区生活垃圾采用定时摇铃收集,早晚两次,不得存留垃圾。 8、果皮箱要及时清掏,定时擦拭,做到箱容整洁,出现丢失、损坏、移位的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补充、维修、更换。 9、乱倒现场要勤劝导,阻止,并及时清扫收集,对不听劝告者及时上报管理部门处理。 10、每日道路清扫、保洁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不扫或漏扫。 (四)项目付款方式和履约保证金相关要求 1、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 (2)本项目承包金按月结算,于次月5日为结算日;在结算日前,承包方需完整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及考核合格等相关资料,于结算日后10日内(不含节假日)拨付上月承包金。 (3)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要求配备人员,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调整补足;逾期后,每缺少1人次,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0%;3人次(含3人)以上,当月承包款不予支付,连续2个月出现人员未按要求配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根据《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卫作业标准》,发现问题,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整改;超过7日仍未整改的,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0%;超过15日仍未整改的,当月承包款不予支付,连续2个月出现整改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评分表》,在每个月的15日和30日之前对乙方进行月考评汇总。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得分在70-80分(含70分),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0%;得分在70分以下,当月承包款不予支付,连续2个月得分在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他人检举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每月不得超过5起,;6-10起(含10起),扣除当月承包款的50%;超过10起的,当月承包款不予支付并解除合同。 2、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交付第一年总承包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期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息退还。 三、商务条件 包:1 1、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香蕉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 天内交货 3、交付条件:按月按比例支付,详看招标要求。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交付第一年总承包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期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息退还。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详看招标说明书。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月按比例支付,详看招标说明书为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评分表 一、清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标准 质量(工作)标准 扣分标准 满分 考评片区 扣分 得分 总分 1 上午清扫工作在8:00前完成,下午清扫工作在3:00前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的,每100m2扣5分 10分 整个园区 2 本项目必须安排至少17人及以上清扫保洁人员参与作业,并至少配备1人及以上管理者。 发现未按要求配备人员,每缺1人扣10分 30分 整个园区 3 达到“六无、四净”标准,“六无”即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痰迹烟蒂(每100m2内不得超过5个);无果皮纸屑(每100m2内不得超过5个);无土石杂草;无垃圾死角。 “四净”即路面干净;道路绿化台干净;边角侧石干净;明沟、下水口、窖井盖沟眼畅通干净;“三根”干净 清扫、保洁质量未达标,视情况扣 3分/处 15分 整个园区 4 垃圾桶(含果皮箱)及桶旁垃圾和痕迹清洁卫生,放置得当,及时加盖 垃圾桶(含果皮箱)及桶旁垃圾痕迹不清洁的,未按规定放置的,未及时加盖的,每项扣3分/个 15分 整个园区 5 保洁车、板车及其他工具车车容不整的或未密闭的 每发现一处扣1分/辆 5分 整个园区 二、制度(规定)执行及其它情况考评标准 质量(工作)标准 扣分标准 满分 考评片区 扣分 得分 总分 1 单位按规定及投标承诺要求配置管理、作业人员 未按规定配置人员的,该项不得分 10分 2 保洁作业人员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脱)岗、不与人闲谈,不与他人吵架、恶语伤人,文明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情况的,每项每人每次扣3分 10分 3 保洁作业人员按规定穿着反光安全服 未按规定穿着的扣2分/人 5分 2、道路清扫保洁检查验收办法 (1)甲方每月按照《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评分表》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平时巡查),及不定期进行抽查考评(集中考评); (2)每月集中考评分数占30%,平时巡查分数占70%。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按月按比例支付,详看招标说明书为主。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交付第一年总承包金额的10%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协议期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天宝香蕉海园区内清扫保洁项目 (承包期限:1年)。
10、违约责任
1、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先作业,后付款的方式。 (2)本项目承包金按月结算,于次月5日为结算日;在结算日前,承包方需完整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及考核合格等相关资料,于结算日后10日内(不含节假日)拨付上月承包金。 (3)甲方发现乙方未按要求配备人员,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调整补足;逾期后,每缺少1人次,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0%;3人次(含3人)以上,当月承包款不予支付,连续2个月出现人员未按要求配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甲方根据《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环卫作业标准》,发现问题,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整改;超过7日仍未整改的,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0%;超过15日仍未整改的,当月承包款不予支付,连续2个月出现整改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甲方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考评标准评分表》,在每个月的15日和30日之前对乙方进行月考评汇总。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得分在70-80分(含70分),扣除当月承包款的20%;得分在70分以下,当月承包款不予支付,连续2个月得分在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6)他人检举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每月不得超过5起,;6-10起(含10起),扣除当月承包款的50%;超过10起的,当月承包款不予支付并解除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漳州市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乙方: | 漳州杰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政府八楼 | 住所: | 漳州市龙文区东裕花园 2 幢 101 室 |
单位负责人: | 朱志斌 | 单位负责人: | 蔡小红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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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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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605092222 |
联系方法: | 15959655511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芝山支行 |
账号: | 161020100100109425 | 账号: | 9080215010010000485420 |
签订地点:漳州市
签订日期:2018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