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403075001】青浦区社区学院(上海开放大学青浦分校)建筑概念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黎芙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坚021-321736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3
公告正文
青浦区社区学院(上海开放大学青浦分校)建筑概念方案征集
资格预审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 征集代理,就青浦区社区学院(上海开放大学青浦分校)新建项目组织开展建筑 概念方案征集活动,欢迎有兴趣参与应征的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 将通过公开资格预审的方式从所有申请人中择优选取5 名应征人参加征集。
1征集背景
青浦区社区学院(上海开放大学青浦分校)成立于 2008 年,目前学院内设四 部、一办、两中心,共七个职能部门,主要承担中高等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老年教 育和社区教育四大功能。根据目前招生情况及学校功能,原校址已不能满足各项办 学规模的需求,故拟新建一所新的开放大学。新建的社区学院将成为青浦市民的学 习中心,为各类人群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终身教育服务。
2征集范围和内容
青浦区社区学院(上海开放大学青浦分校)项目选址位于青浦新城一站大社 区 QPC10101 单元 41A-05A 地块内,项目投资约 8500 元/平方米(除土地费外的 所有费用)。建设用地面积 45561.4 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 米,总 建筑面积尽量控制在 40000 平方米以下。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3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3.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应征。
3.2申请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相应设计或设计咨询能力。
3.3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次征集内容类似的教育类建筑概念方案设计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6 月 7 日 16:00 时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网站(www.shabidding.com,下同)在线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4.2申请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完成注册程序。已注册的申 请人可使用已获取的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并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 中进入,点击右上角“领购”按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征集代理不接受没有在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注册和没有《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记录的申请人提
交的《申请文件》。
4.3申请人成功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申请 人是否符合本公告第 3 条“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由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判定。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提交截止时 间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 11:00 时,提交的时间以电子文件上传成功的时间为准。除了在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申请文件》外,未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或以其他形
式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律不被受理。
5.2电子文件包括全套正本《申请文件》的 PDF 扫描件和 PPT 文件。申请人应 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本项目的领购页面下,点击“投标文件”按钮后上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以.rar 或.zip 形式压缩后上传,请注意无需 加密)。
5.3申请人应将纸质《申请文件》2 套(正本 1 套、副本 1 套),以专人送达 或邮寄形式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前台,收件人:钱坚,电话:021-32173656。
5.4申请人应当确保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内
容一致。当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
文件为准。
6入围方式
申请人提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进 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选择5 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5 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综合实力、主创设计师的资
历、设计团队的人员配置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5 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不足5 名,联合征集单位保留重 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如申请人少于5 名,联合征集单位同样保留重新组织资 格预审的权利。
7方案征集费
7.1方案评审委员会将对入围应征人的方案进行评审,评出前三名(最终入围 单位),各获得方案征集费人民币 10 万元(含税);第四、五名,各获得方案 征集费人民币 5 万元(含税)
7.2如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定,应征人的方案没有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
应由方案评审委员会单独出具书面意见且有半数以上评委签字,具体阐明不符合
要求的设计内容以及扣款标准,联合征集单位将根据该书面意见扣减直至不支付 该应征人的方案征集费。
8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活动的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9公告发布的媒介
9.1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对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以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9.2本项目为方案征集,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中的“招标”应理解为“方案征集”;“招标人”应理解为“建设单位、联合征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应 理解为“征集代理”;“投标人”应理解为“申请人”;“中标人”应理解为“入围应征人”。
本项目非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也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与上述类型项目相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10知识产权
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0.1应征人承诺其拥有其提供服务时编制的所有图纸、说明、电子文档和其它
相关文件(以下总称“成果文件”)的合法权利和知识产权。
10.2应征人为本项目编制的成果文件系专用于本项目,各方均不得超过此范围 使用。
10.3所有由应征人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归应征人所有。在联合征集单位 向应征人付清本公告第 7 条定义的方案征集费之后,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以外,该部分成果文件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联合征集单位和应征人共有,联合征集单位 有权使用、复制、修改及宣传成果文件,应征人仅享有将成果文件用于自身宣传、评奖、论文撰写、员工职称评定等的权利。
10.4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 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 人应保证,如其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 密,应征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 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11其他
11.1凡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全 部内容及条款。
11.2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列出的主创设计师须亲自开展本项目 的设计工作,须参加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须进行成果方案汇报。因此,请所 列出的主创设计师根据征集活动时间安排提前预留时间、做好准备。如因旅行限 制原因,例如全球或区域流行病疫情等,主创设计师确实无法赴现场参会的,须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进行说明,并承诺将通过视频或电话会议的方式参会。所述情况将在资格预审评审时予以综合考虑。
11.3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联合征集单位。
12联系方式
联合征集单位: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青南路 777 号
联系人:马黎芙
电话:021-39716666*2098
征集代理: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 联系人:钱坚
电话:021-32173656
邮箱:qianjian@shabidding.com
阶段 | 日期 | 事项 |
资格 预审 阶段 | 2024 年 6 月 7 日 16:00 时 |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
2024 年 6 月 7 日 16:00 时 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 16:00 时 | 潜在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
2024 年 6 月 13 日 11:00 时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 | |
2024 年 6 月 13 日 | 组织资格预审评审会 | |
2024 年 6 月 13 日 | 公布资格预审结果 | |
应征 阶段 | 2024 年 6 月 14 日 | 组织项目启动会与现场踏勘,签订《方案征集合同》 |
2024 年 6 月 28 日(暂定) | 组织方案评审会 | |
2024 年 7 月 1 日(暂定) | 公布方案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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