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北校区宿舍楼楼宇对讲维保项目中标(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10:00在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北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开启,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预中标单位:合肥奥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遴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单位的依据。
特此公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机关纪委0551-62173048
保卫处0551-62173164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一、评审结果:
预中标单位:合肥奥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4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遴选活动的正常进行。
(五)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遴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单位的依据。
特此公示。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机关纪委0551-62173048
保卫处0551-62173164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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