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d2023050075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祖乐151990968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为2023年广告媒介资源采购项目-区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编号:XJYD20230500757),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商均可前来参加。
一、采购说明
1.1项目名称:2023年广告媒介资源采购项目-区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1.2 采购内容、范围及工程量:电视、广播、报纸、户外、互联网媒介资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 1.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4项目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5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1.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区公司和乌鲁木齐两个区域,共计30个标包。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标包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区公司)融媒体推广互联网媒介(一采外)1.000
包2(区公司)微信互联网媒介(一采外)1.000
包3(区公司)T3到达大厅旅客出口门楣灯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4(区公司)T3航站楼到达停车场收费站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5(区公司)T2航站楼旅客到层出口灯箱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6(区公司)机场20连屏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7(区公司)机场广告(登机牌画面)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8(区公司)高铁站出站通道灯箱包柱等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9(区公司)高铁站出站口灯箱包柱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0(区公司)南广场出租车通道灯箱等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1(区公司)高铁客运站(入口处灯箱)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2(区公司)12306服务岛大屏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3(区公司)公交站台广告(灯箱)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4(区公司)加油站广告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5(区公司)加油站道闸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6(区公司)高速公路收费站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7(区公司)小区电梯广告(框架)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8(区公司)小区电梯广告(框架+视频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19(区公司)小区电梯广告(应急屏)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20(区公司)新疆人民广播广播媒介0.700
包21(区公司)音乐广播FM103.9广播媒介0.600
包22(区公司)兵团十二师部电视台电视媒介1.500
包23(区公司)乌鲁木齐晚报报纸媒介1.000
包24(乌区公司)零距离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媒介(一采外)1.000
包25(乌区公司)FM97.4广播媒介0.700
包26(乌区公司)乌鲁木齐电视台电视媒介1.500
包27(乌区公司)地铁广告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28(乌区公司)小区道闸广告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29(乌区公司)影院映前广告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包30(乌区公司)公交站台广告户外媒介(一采外)1.000
二、资格要求
2.1应答人资格: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纳税人资格: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资质要求:自有资源请提供所属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提供媒体广告部针对代理商出具的唯一独家授权书,代理合同授权要求为独家授权或一级代理。 2.4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为广告媒介运营类),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注: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1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对标的物/服务进行分包转包。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7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9月06日11时00分至2023年09月09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380571469@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 (2)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3)自有资源请提供所属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件);如为代理商应答,须提供媒体广告部针对代理商出具的唯一独家授权书或代理合同(盖章扫描件),授权要求为独家授权或一级代理商。 注意: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在邮件中提供授权委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邮箱等信息。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3.3 本项目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正本 壹 份,副本 壹 份,电子版(U盘)壹 份(包括商务及技术部分、报价部分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4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63号南珏大厦综合楼三楼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中心。 3.5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准时参加。 3.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3.6.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的应答人; 3.6.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139099100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北京南路556号京华杰座北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祖乐
联系电话:15199096869
邮箱:380571469@qq.com
纪检组监察室招投标投诉电话:13909910000-838068(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六、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附加项


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北京煜金桥通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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