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音乐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运营(BOT模式)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0.25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1-0098-pm-1 (招标文件编号:2021-0098-pm-1)
二、项目名称:上海音乐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运营(BOT模式)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北路133号208-212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南京金维鸟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音乐学院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运营(BOT模式)项目 | 学校免费提供充电设备安装场地1处,需安装充电端口80个。 | 1、为满足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拟在零陵路校区学生宿舍1号楼和2楼北侧道路北边安装8个室外型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每个点位不少于10个充电口的集中充电点,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运维。 2、由中标人免费投资装备上述充电桩管理的软、硬件以及建立充电营运信息管理平台和安全监管系统,包含经营期间中标人负责充电营运信息管理平台的免费升级、维护。 3、充电设施、设备的布局设计要合理灵活,占地面积尽量合理,根据场地实际情况优化设计和配置,尽量减少对现有道路使用功能产生影响,同时,满足多车型充电需求。 4、需避免充电站噪音及电磁扰民现象,应采取必要的防噪及屏蔽防护,充电桩须具备防雨,防漏电功能。 | 合同期3年,建设工期10天 | 充电桩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附带生产合格证、安装及使用说明、产品检测报告、其它证明设备符合采购要求的材料。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宝荣、钱伟中、唐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5000元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0.25元/小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音乐学院
地址:汾阳路20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64317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汇区钦江路88号东楼626室
联系方式:朱新婷 63820186*8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新婷
电 话: 63820186*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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