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季度临床科室医用耗材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拟进行2024年第二季度临床科室医用耗材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季度临床科室医用耗材遴选项目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3.采购内容:2024年第二季度临床科室医用耗材,最高限价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5.效期及质保期:供应的产品有效期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若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须按照质量承诺,由供应商负责退货。
6.供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交货期:最终供应须于签订合同后7日天内到货,之后须于计划下达后2日内完成送货。
8.采购方式:院内议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所提供的产品配件必须是响应人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
3.响应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响应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响应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响应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7.如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9.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本次采购未得到采购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人全部损失。
三、获取响应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方式及提供资料:
(1)获取方式:邮箱获取(邮箱地址zzssy_zbb@163.com,联系电话:0371—66932686、0371-67217314)
(2)提供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响应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注明响应公司名称以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的表格。(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
四、评审
1.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联系电话:0371—66932686、0371-67217314
3.联 系 人:吴老师 张老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季度临床科室医用耗材遴选项目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3.采购内容:2024年第二季度临床科室医用耗材,最高限价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包号 | 序号 | 拟采购耗材名称 | 挂网流水号 | 质量层次 | 备注 |
1 | 1 | PD-L1抗体试剂(免疫组织化学法-22C3) | 无 | 进口 | |
2 | 1 | 拔罐器(大号火龙罐) | 无 | 国产 | |
2 | 拔罐器(中号火龙罐) | 无 | 国产 | | |
3 | 拔罐器(小号火龙罐佛手) | 无 | 国产 | | |
4 | 拔罐器(小号火龙罐铃铛花) | 无 | 国产 | | |
5 | 火龙罐艾柱(大号) | 无 | 国产 | | |
6 | 火龙罐艾柱(中号) | 无 | 国产 | | |
7 | 火龙罐艾柱(小号) | 无 | 国产 | | |
8 | 火龙罐艾柱(美容) | 无 | 国产 | | |
3 | 1 | 灸材(艾灸器) | 无 | 国产 | |
4 | 1 | 医用吸水纸 | 无 | 国产 | |
5 | 1 | 灭菌包装材料 | 无 | 国产 | |
6 | 1 | 医用灭菌包装无纺布 | 无 | 国产 | |
2 | 医用灭菌包装无纺布 | 无 | 国产 | | |
3 | 132℃压力蒸汽灭菌化学指示卡 | 无 | 国产 | | |
4 | B-D测试包 | 无 | 国产 | | |
7 | 1 | 过氧乙酸消毒液 | 无 | 国产 | |
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5.效期及质保期:供应的产品有效期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若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须按照质量承诺,由供应商负责退货。
6.供货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7.交货期:最终供应须于签订合同后7日天内到货,之后须于计划下达后2日内完成送货。
8.采购方式:院内议价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所提供的产品配件必须是响应人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
3.响应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响应人为代理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响应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食药总局公告2017年第104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响应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7.如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9.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本次采购未得到采购人允许,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人全部损失。
三、获取响应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2.方式及提供资料:
(1)获取方式:邮箱获取(邮箱地址zzssy_zbb@163.com,联系电话:0371—66932686、0371-67217314)
(2)提供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响应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相关证明)、注明响应公司名称以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的表格。(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
四、评审
1.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2.联系电话:0371—66932686、0371-67217314
3.联 系 人:吴老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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