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满城区轨道交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管理 (项目名称)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保定市满城区轨道交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概算的批复(保满发改投资【2023】7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满城区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轨道交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2.1.2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北邻建国路107国道,南邻规划路,西邻经三路,东邻京车大道。 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园区供热管网1.2km,集中供热站一座及配套管理系统;推进轨道交通产业园建设,新建标准化厂房、科创中心、废水处理站等52222.85㎡,同时进行园区智慧管理系统、立体机械停车位、配套管网等建设,硬化道路1.54km并配套相关设施,建设电力线路0.88km。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及保修期结束。 2.1.6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主要为项目前期工作审查;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及项目移交阶段等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委托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制定项目管理工作目标和保证措施,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对项目实施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与管控,对总承包单位报送的预算及合同有关价款内容进行审核,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计量和支付等过程跟踪服务、竣工结算的审核等,最终实现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施工过程安全,工程质量合格, 顺利通过验收,移交管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提供2023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17 00:00:00 至 2023-10-2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4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