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发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3-0016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戴德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东玲0515-87281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6
公告正文
开发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17.130:17172/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3-0016
2.项目名称:开发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预算价为人民币160.0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万元。
5、项目概况: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完善开发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提升开发区环境质量,服务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拟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在园区开展园区综合环境调查与企业环保核查、评估等工作。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主要对阜宁经济开发区内开展园区综合环境调查与企业环保核查、评估,大气综合管控服务,水环境综合管控服务,环保专项培训工作,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协助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及重大项目攻关、完善开发区“一企一档”环保台账等;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2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阜宁县开发区协鑫大道15号
联系人:戴德新 联系电话:13912572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 柱 联系电话:0515-69917082
2023年8月15日
附 件
阜宁县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
告知函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我县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是江苏银行,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17.130:17172/或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3-0016
2.项目名称:开发区环保管家技术服务
3.预算金额:预算价为人民币160.00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万元。
5、项目概况: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完善开发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提升开发区环境质量,服务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拟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在园区开展园区综合环境调查与企业环保核查、评估等工作。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主要对阜宁经济开发区内开展园区综合环境调查与企业环保核查、评估,大气综合管控服务,水环境综合管控服务,环保专项培训工作,协助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协助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及重大项目攻关、完善开发区“一企一档”环保台账等;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两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彩色扫描件(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再进行扫描)】;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2日,潜在投标人可随时下载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潜在投标人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终止(中止)招标,澄清或者修改将在阜宁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招标人终止(中止)招标信息发布后,即表明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有关信息,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邮箱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下载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地址:http://cloud.ymeeting.cn/95u845)。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阜宁县开发区协鑫大道15号
联系人:戴德新 联系电话:13912572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 柱 联系电话:0515-69917082
2023年8月15日
附 件
阜宁县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
告知函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阜宁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阜宁县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阜宁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阜宁县中心支行转发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阜财购〔2021〕16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我县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是江苏银行,联系人:陈曦,电话:1340172312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