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3
广州分公司2022年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解决方案类)公开合作引入项目(第二期)合作伙伴名单公示
项目名称:广州分公司2022年政企信息化合作伙伴(解决方案类)公开合作引入项目(第二期)
比选代理编号:ZJZB-2022-19064
合作引入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按照合作引入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合作引入结果如下:
序号 |
合作类别 |
入围单位 |
1 |
A数字政府 |
中云数科(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科蓝光科技(广州) 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微品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广州朱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和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科技有限公、广东粤行越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特视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麦视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思维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 |
B智慧城市 |
中云数科(广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广州乐盈网络有限公司、广州信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海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帆顺创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点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 |
3 |
C大企业 |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微品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英达特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4 |
D金融 |
深圳微品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云点科技有限公司 |
5 |
E互联网/跨域 |
深圳第一线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乐盈网络有限公司、成都思维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 |
F卫健 |
桐乐(广东)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信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日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祺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思维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7 |
G教育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信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鑫澳康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日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祺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朝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晓羊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 |
P物联网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信溢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赛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祺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海格怡创科技有限公司 |
9 |
Q商呼热线 |
桐乐(广东)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微品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日信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云点科技有限公司 |
10 |
R视频业务 |
广州市荣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日信科技有限公、广州市海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爱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祺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晨捷建设有限公司 |
11 |
S云业务 |
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2 |
T安全 |
卫士通(广州)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3 |
U网能力 |
中电信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4 |
V大数据 |
深圳微品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祺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W人工智能 |
深圳微品致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3年1月4日 00时00 分至2022年1月6日24时00 分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向代理机构提出。依据《中国电信广东公司采购异议和投诉处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招募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或姓名以及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
(2)采购项目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如有);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必须加盖公章;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配合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不得拒绝、隐匿或伪报。
6.被异议人为供应商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异议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组织异议人和被异议供应商当面进行质证。异议人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撤回异议;被异议供应商拒绝配合调查的,视为放弃说明权利。
7.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能取得联系的有效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加盖公章的(对开标/唱价的异议除外);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8.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13316136766@189.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联系人:辛夏洋
电话:13316136766
邮箱:13316136766@189.cn
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