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334.5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海波1865327586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1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08 10:13信息来源: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2/08 10:10:40
项目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项目名称: 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 青岛市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有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公路工程-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5788660000元 工程造价: 工程建安费为:3878920000 元
技术等级: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工程规模: 32.463公里
计划文号: 青发改基础核【2023】1号
建设单位: 青岛交发高速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6975
招标单位: 青岛交发高速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66975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海波、王言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653275862
全市统一项目编码: 是否绿色通道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规模:项目为现状青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包括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主线、联络线S7601黄岛东枢纽至黄岛东收费站段及营海互通立交连接线。
(二)工程内容:1.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主线工程。工程建设起点位于青兰高速公路与青岛新机场高速公路交叉的河套枢纽,终点位于黄岛东枢纽互通,全长27.918公里。主要技术标准: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主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单侧分离加宽为辅”的加宽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大桥7座,中桥4座(扩建3座,新建1座),扩建小桥5座,涵洞25道(接长利用22道,分离新建3道);互通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3处);分离立交12处(主线上跨7处,主线下穿5处);扩建通道11道,拆除重建天桥2座;匝道收费站3处。2.联络线S7601黄岛东枢纽至黄岛东收费站段。工程建设起点顺接黄岛东枢纽互通,终点位于黄岛东主线收费站,全长2.850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采用“两侧拼宽,单侧分离加宽”的加宽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大桥1座,扩建小桥1座,分离新建涵洞1道;扩建通道3道;主线收费站1处。3.营海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建设起点位于G204与S102交叉口,终点位于尚德大道与汾河路交叉口北侧,全长1.695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桥梁487米/1座,路基2519平米。
(三)招标范围:主体工程范围为: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通道、天桥、分离式立体交叉、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线工程;交安设施、机电工程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电及照明系统、智慧高速系统;房建、绿化工程范围为:管理、养护、服务等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上述工程的初测初勘、初步设计 、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BIM技术设计、跨越铁路桥梁专项设计、涉铁安全评价、涉路安全评价、沙盘动画、征地拆迁图汇编、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限价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按招标人招标规划中的招标子项目划分分拆概算、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 32.463公里 主体工程范围为: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通道、天桥、分离式立体交叉、互通式立体交叉)、连接线工程;交安设施、机电工程范围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电及照明系统、智慧高速系统;房建、绿化工程范围为:管理、养护、服务等房建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上述工程的初测初勘、初步设计 、定测详勘、施工图设计、BIM技术设计、跨越铁路桥梁专项设计、涉铁安全评价、涉路安全评价、沙盘动画、征地拆迁图汇编、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限价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按招标人招标规划中的招标子项目划分分拆概算、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 633459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为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1.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对投标主要人员要求为:
项目负责人1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不能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为准),具有10年以上公路勘察设计经历,担任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企业-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中国(山东青岛)”(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index.s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须针对上述情况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上述第1.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要求,联合体满足第1.2项、第1.3项,联合体牵头人满足第2项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须完成 1个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同类工程的界定:2018年1月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完成的(完成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工程总投资额570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六、招标文件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3-01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5号开标室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32-85666975,邮箱:qdjfgszcb@163.com ,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81号锦绣大厦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15582 0532-88018979
4.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0532-88915582、0532-88018979 投诉咨询邮箱:qdjtztb@163.com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63号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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