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JP05地块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2110201114261002001h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3
公告正文
2023JP05地块及配套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递交时间:2024-02-07 18:22
文件编号E3502110201114261002001H02
投标资格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要求(要求、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2-23 10:1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4-02-23 10:15:00
开标地点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4-02-23 10:1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3502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y;}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2{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2{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p.X3{text-indent:21.0pt;}p.X4{text-align:center;}span.X4{font-size:9.0pt;}p.X5{text-align:left;}p.X6{margin-left:21.0pt;}span.X6{font-size:10.0p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left;}span.X8{font-size:9.0pt;}p.X9{text-align:left;}span.X9{font-size:12.0pt;}p.X10{text-indent:21.0pt;}span.X10{font-size:12.0pt;}p.X12{text-align:justify;}span.X14{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span.X15{font-family:'Arial';font-size:16.0pt;font-weight:bold;}span.X16{font-size:10.0pt;}span.X18{font-size:9.0pt;}span.X19{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color:#000000;}span.X20{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1.0pt;color:#000000;}span.X21{font-size:10.0pt;}span.X23{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24{font-size:10.0pt;}span.X25{font-size:10.0pt;}span.X26{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27{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0.0pt;color:#0000ff;text-decoration:underline;}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2023JP05地块及配套工程(监理)
招标阶段
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10项“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中:“2、“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住宅工程(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一级。”修改为:“2、“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11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中:“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住宅工程(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修改为:“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2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2月7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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