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5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72024094001
预算金额5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伟022-6923692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力夫022-655761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4094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24]09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由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津住建房建审[2019]1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京宁置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0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1000万元,银行贷款:84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75418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京宁置地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规模为175418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7541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6797平方米;配套公建39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706平方米。,总投资额10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中心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一中片地块三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室外工程,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市政综合工程: 供水,中水,排水,燃气,热力,电气,弱电,照明,绿化,景观工程。(1)景观绿化工程:约29464㎡;(2)景观设施工程:景墙、雕塑、围墙(约 1100m)等;(3)道路铺装工程:道路约9352㎡,铺装约 10410㎡;(4)土方回填 工程:约 102110m3;(5)给水工程:管道总长度约5603m,最大管径为 DN300(1242m);(6)中水工程:管道总长度约2000m,最大管径为 DN150(26m);(7)排水工程:管道总长度约:5847m,雨水最大管径为 DN800(6m),污水最大管径为DN400(8m);(8)照明工程:安装路灯设施等;(9)燃气工程:室外管道总长度约 36m,室内管道总长度约 8286m;(10)弱电智能化工程:综合管网、LED大屏、视频监控、可视对讲、停车场管理系统等;(11)采暖工程:管道总长度约1118m,最大管径为 DN250(37m);(12)电气工程:电缆总长度约5564m。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总投资额55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5年04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方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4日2024年09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领取招标文件。具体事项请联系代理公司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京宁置地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梁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线32号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2-69236928
传  真:022-6926668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贾力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 4 号楼
邮政编码:300459 联系人:景晓旭、王浩然、吕琦 电话:022-65576106
传  真:022-25865514
日期:2024年09月0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京宁置地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陈工
电话:022-69236928传真:022-6926668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线32号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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