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廉江市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雅塘镇、塘蓬镇)澄清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7-440881-17-01-23950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绍郭0759-668243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思慧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廉江市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雅塘镇、塘蓬镇)
标段(包)名称 廉江市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雅塘镇、塘蓬镇)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7-440881-17-01-239509

投资项目名称

廉江市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廉江市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雅塘镇、塘蓬镇)

标段(包)名称

廉江市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雅塘镇、塘蓬镇)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湛江市廉江市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招标内容

关于“廉江市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雅塘镇、塘蓬镇)”的澄清答疑公告


现就各潜在投标单位对廉江市宜居美丽圩镇建设工程(雅塘镇、塘蓬镇)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内容汇总如下::
一、问题及答复:
问题1.预算书中塘蓬镇-道路和排水工程内清单编号040203006002 沥青混凝土 1.6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计量单位为m,是否有误,按照清单计算规范应为m2,且雅塘镇-道路和排水工程中同样的清单项目为m2。
答复:已发布最新版清单,请查看附件。


问题2.无障碍节点图纸中设置有车止石,清单中未列明,此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3.投标报价清单格式无具体要求,投标时是否采用广联达软件内对应的国标投标清单格式的表格进行报价。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4.招标文件中无电子版(excel)招标工程量清单,仅有财政投资评审的工程预算书,能否提供统一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5.单位工程“塘蓬镇-道路和排水”、“塘蓬镇-道路绿化”均显示有材料暂估价,请提供对应单位工程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答复:已发布最新版清单,请查看附件。


问题6.请问投标人是否按控制价的金额直接填写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7.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定案书的“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部分材料填写了品牌和厂家,请问该项目是否需要按预算书的品牌和厂家进行报价,请明确?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8.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位工程人材机汇总表》已经填写了内容,但投标时软件无法完全按此表的顺序及内容导出表格,特别是数量,不同的投标人套价,套不同的定额子目,人材机数量不可能一样,请问是否按自行报价,用套价软件导出此表?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9.投标清单从软件中自动生成,只要包括清单表格内容,不同计价软件存在报表形式差异的,可否不作为评定否决因素?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10.按招标文件的预算报价表“雅塘镇”、“塘蓬镇”分别为两个单项工程预算。投标人可否将两个单项工程合并在同一建设项目工程下进行报价?是否须提供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11.由于招标人提供该工程的预算定案书是图片版的PDF文件,投标人无法导入投标软件进行报价,请提供工程量清单的EXCEL版或软件版,以便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12.由于招标人提供的是该工程的预算定案书,请问投标人是否按该预算书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格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格式由软件导出打印即可,请明确?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问题13.招文P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P17工程质量标准:本招标工程执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其他有关各方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P144质量标准和要求: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合格标准。请问质量标准及要求以哪个为准?
答复:根据现有的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


二、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


三、现更正本项目塘蓬镇的工程量清单,详见本更正公告的相关附件。


本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8日

工期(交货期)

365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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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2.业绩或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从开标之日起不得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未竣工验收等情况之一(提供相关截图或承诺函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2023年10月,广东省住建厅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要求“未通过办理相关业务或系统批量转换取得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的‘安管人员’,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若使用旧证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5.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并安装手机端APP交易系统。持本企业数字证书使用“投标文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交易系统参加投标,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办理企业投标CA数字证书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详情请查阅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59-3585827,交易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59-3585867)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jygg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0-28 2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5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5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按照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开标方式

远程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25 09:30:00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4开标室-卡位2 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中环三路2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李绍郭

联系电话

0759-668347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北6号南国豪苑三期16号楼2层04、05号商铺

招标代理联系人

叶思慧

联系电话

0759-3389936

招标监督机构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9-6682436

发布责任人

广东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上述异议均须通过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廉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名投诉,电话: 0759-6682436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的指导意见》)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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