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pc-2023-040
预算金额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谱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金航0991-88288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C-2023-04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50000  
    最高限价(元):1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水磨沟区45家预算单位办理日常会计核算业务,登记明细账及总账,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定向财政部门、税务机关提供财务资料,帮助水磨沟区 45 家预算单位建制总账,协助出纳编制银行调节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后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有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须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代理记账机构,具备财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4日至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8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线上申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采购,应自行承担采购一切费用。
3.供应商应在采购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 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 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 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7.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请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观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电子标培训视频教程。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8.开标当天,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并在评标结束后才能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因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报价文件开标记录在线确认、评审专家在线提问等都需要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操作响应,如供应商提前退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后果自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磨沟区财政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1-4684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谱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腾路1118号中央公园二期9栋503室
联系方式:0991-8828891、136699529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航
电 话:0991-8828891、13669952946
附件信息:
XJPC-2023-040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财政局代理记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8.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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