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b190281-01zg
预算金额7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亚鹏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绿色能源应用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JB190281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绿色能源应用项目
标段编号 AJB190281-01ZG 标段名称 数据中心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8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8月16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B190281-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绿色能源应用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高管内备字[2017]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广鑫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内
2.2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3建设规模: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绿色能源应用项目数据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涉及用地面积约9859.93 m2,新建建筑物面积约36128.68 m2,建筑物层数:12 层;其中地上层数:10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基坑深度:17m;建筑物高度:62.3 m;其中地下室面积:13594.23 m2; 单体最大建筑面积:32534.45 m2。主要建设内容为科研办公、研发试验、数据中心、蓄能、能源站以及能源站用户配套管网,项目建成后将满足园区内入住企业约220万平方米夏季供冷、冬季供热的需求。
2.4合同估算价:约70000万元(其中施工费 69500万元,设计费 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绿色能源应用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装饰装修、幕墙、弱电、景观、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等工程总承包所有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6工期要求:490日历天(其中设计 60日历天,施工43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3.4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具体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领取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
5.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4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4.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02月至2019年07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5.5、类似业绩要求:
5.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造价、层数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造价金额不一致时,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层数,则须提供图纸或者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造价、层数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造价金额不一致时,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层数,则须提供图纸或者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如果无法反映层数要求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2投标人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造价、层数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造价金额不一致时,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层数,则须提供图纸或者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造价、层数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造价金额不一致时,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层数,则须提供图纸或者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要求: 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如果无法反映层数要求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6、申请人需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6.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6.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5.6.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6.5、申请人应无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6.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5.8 、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5.9、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书(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二、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满分2分)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1)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同时须提供以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保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2分。
2.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9日15时34分到 2019年8月16日15时34分为止
9. 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授权委托代理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存储介质使用U盘或光盘)。
9.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广鑫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田总
电 话:025-66660667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刘亚鹏、刘筛萍
电 话:83650522-8004
传 真:025-85438960-8001
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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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B190281-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绿色能源应用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宁高管内备字[2017]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广鑫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内
2.2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2.3建设规模: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绿色能源应用项目数据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涉及用地面积约9859.93 m2,新建建筑物面积约36128.68 m2,建筑物层数:12 层;其中地上层数:10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基坑深度:17m;建筑物高度:62.3 m;其中地下室面积:13594.23 m2; 单体最大建筑面积:32534.45 m2。主要建设内容为科研办公、研发试验、数据中心、蓄能、能源站以及能源站用户配套管网,项目建成后将满足园区内入住企业约220万平方米夏季供冷、冬季供热的需求。
2.4合同估算价:约70000万元(其中施工费 69500万元,设计费 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技术研创园绿色能源应用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电梯、智能化、装饰装修、幕墙、弱电、景观、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等工程总承包所有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6工期要求:490日历天(其中设计 60日历天,施工43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3.4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具体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领取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四楼)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办法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
5.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和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
5.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5.4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4.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4.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9年02月至2019年07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5.5、类似业绩要求:
5.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造价、层数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造价金额不一致时,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层数,则须提供图纸或者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造价、层数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造价金额不一致时,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层数,则须提供图纸或者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如果无法反映层数要求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5.2投标人企业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造价、层数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造价金额不一致时,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层数,则须提供图纸或者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须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业绩要求: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酒店式公寓、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上述相关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时间、造价、层数等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造价金额不一致时,造价金额以合同为准。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果竣工验收证明反映不出层数,则须提供图纸或者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要求: 2015年7月1日以来(含),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42000万元及以上且地下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如果无法反映层数要求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兼得。
5.6、申请人需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5.6.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6.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3、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5.6.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6.5、申请人应无下列行为: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6.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5.8 、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5.9、资格审查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方法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方案设计文件:35分,投标报价:5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3分。
一、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书(满分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总平面布局(满分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4)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5)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3.建筑功能(满分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建筑造型(满分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5.结构方案(满分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6.设备方案(满分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设计(满分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3)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8.设计深度(满分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分,良0.8分,中0.6分,差0.4分,无0分)。
二、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6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三、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满分2分)
(1)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设计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3.施工管理方案(满分2分)
(1)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4.采购管理方案(满分1分)
(1)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优1分,良0.9分,中0.8分,差0.7分,无0分)
四、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2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注:同时须提供以上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年2月-2019年7月投保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备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2分。
2.初步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若干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以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项目管理机构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纸质递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9日15时34分到 2019年8月16日15时34分为止
9. 其他
9.1 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2授权委托代理人(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形式贰份(存储介质使用U盘或光盘)。
9.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广鑫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田总
电 话:025-66660667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1-1号赞成湖畔居商务楼4楼
邮 编:210042
联 系 人:刘亚鹏、刘筛萍
电 话:83650522-8004
传 真:025-85438960-8001
电子邮件:jiancheng_912@1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龙蟠路支行
账 号:320006631018010033554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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