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路公租房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招投标)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受合肥市大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长白山路公租房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2BBBWN00184
2.项目名称:长白山路公租房保安服务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单位:合肥市大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长白山路公租房保安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概算:99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业绩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年, 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或在线修复审核通过之日起满一年的,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9日00:00至2022年08月30日10: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1款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035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2年08月30日10时00分
2.磋商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30日 10:00
六、联系方法
(一)招标人:合肥市大观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河区花园大道762号301室
联系人:周宗斌
电话:0551-62666657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6220351
传真:/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ggzy.hefei.gov.cn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y.ahggzyjy.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询标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系统询标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
4.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