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度实训室智能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9.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yyh-2024-cs004
预算金额9.9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梅洪耀15068833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度实训室智能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YYH-2024-CS004 
    项目名称:2024年度实训室智能管理系统运行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000  
    最高限价(元):99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是在2017年《实训室智能管理系统工程》项目的基础上的软硬件维护,需维护软硬件设备总值128万余元,软硬件设备均已过保,此次为第三次维保,在第二次维保基础上增加了软件系统的维保。该系统包含摄像监控点位 138路,门禁系统77套,存储器、服务器、交换机若干,门禁系统,智能管理系统软件模块,覆盖萧山校区实训楼B、C三座楼。
本项目建设目标是保障实训室智能管理系统项目所属设备正常运行,为实训室安全、实训室开放、学院举办各类考试考证提供支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6)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
(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81-7190。
(9)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投标人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10)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高教园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696191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8766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港发展中心7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梅洪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833611  
    质疑联系人:王威 
    质疑联系方式:1782673253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定稿)2024年度实训室智能管理系统运行维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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