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年江苏省小麦制种大县项目—优势基地保种供种能力提升工程—核心区标准化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东辛分公司基础设施)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112290003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1
公告正文
招标条件:2021年江苏省小麦制种大县项目—优势基地保种供种能力提升工程—核心区标准化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东辛分公司基础设施)(招标项目编号:XZP202112290003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2-29 09:00:00-2022-01-05 17:00:00
获取方式:报名现场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1-11 15:00:00
递交方式:纸质版,开标现场提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1-11 15:00:00
开标地点: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会议室
其他
1、招标条件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委托江苏卓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东辛分公司的2021年江苏省小麦制种大县项目—优势基地保种供种能力提升工程—核心区标准化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东辛分公司基础设施)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法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2021年江苏省小麦制种大县项目—优势基地保种供种能力提升工程—核心区标准化制种基地建设项目(东辛分公司基础设施) 2.2.工程地点:东辛农场场内 2.3.工期要求:100日历天(2022年2月9日-2022年5月20日前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 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和按工程所在地履约考核办法考核被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4.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 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非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不合格企业,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4.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6月-2021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4.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备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情况,结果页面打印留存做在投标文件中。 3.4.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4.7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4.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于公告期内,至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江苏卓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为8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4.4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展需要修改或调整或取消本次招标公告。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及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卓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室 代理机构邮编:222006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151379787(固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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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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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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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江苏卓恒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1楼1107-1108室
联系人:
王萍
电话:
1571513978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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