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河蒙城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涡河蒙城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EPC
招标项目编号: 2024DFWGZ00782/JG2024-09-061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17日
开标日期:2024年5月9日
涡河蒙城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EPC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牵头人)、安徽省交通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
设计部分费率:百分之捌拾捌(88.00%)
施工部分费率:百分之玖拾捌(98.00%)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招标人:蒙城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蒙城县芡河路48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0558-7623169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龚蕾、叶临风
电话:0551-62220297
公示期: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蒙城县周元西路146号,联系电话:0558-76613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蒙城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