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A、B地块市政工程-道路及管线工程-电力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8/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A、B地块市政工程-道路及管线工程-电力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A、B地块市政工程-道路及管线工程-电力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土地一级开发项目A、B地块市政工程-道路及管线工程-电力工程 已由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昌发改函[2017]2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路鹏达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沙河镇七里渠南北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电力管线526.2米。 合同估算价 250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2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其他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电力管线526.2米。 合同估算价 250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92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具备已完工项目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类似业绩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8 年
05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5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8 年
05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05 月
21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05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申请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上传,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2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路鹏达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26号楼一层118室 | 地 址: 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
邮 编: 102299 | 邮 编: / |
联 系 人: 王国宇 | 联 系 人: 崔可民 |
电 话: 13164291960 | 电 话: 13718025034 |
传 真: 010-80704933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283304689@qq.com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http://www.lupengda.com.cn/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口支行 | 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西四支行 |
账 号: 080801040009759 | 账 号: 11001007200056066212 |
2018 年
05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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