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A3209210001000057001
标段编号:A32092100010000570010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响水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已由 响发改审【2019】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今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响水经济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标准厂房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0998.9883 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30998.9883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 3 月,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 月。
2.1.5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2.1.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但不限于综合楼、厂房8栋、水泵房、污水预处理房、门卫室、配电房、电梯等建设工程。建筑占地面积61971.18㎡,总建筑面积约99675.72㎡。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全部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业绩要求: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含2019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达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2。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6.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6.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7其他要求:
3.7.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7.1.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7.1.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7.1.3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3.7.2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7.3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7月-2022年12月或2022年8月-2023年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代理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投标人有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投标人同一天参加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有一个项目投标文件被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第21 条、第22 条废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3.8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9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iLogin)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2 月 15日 09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s://ggzy.xiangshui.gov.cn:8100/zbtbv2022/index.html上发布。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
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4)融资要求
(1)融资资金:融资额度为5000万元。
(2)融资成本:资金收益率不高于6%(年化)。
(3)融资资金形式:现金,不接受银行保函、保险单和担保等其他形式。定标候选人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按招标人要求将融资资金5000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招标人视为中标人放弃其中标资格。
(4)还款期:还款周期一年(自资金全部到账起算)。
(5)中标人为融资主体,自行承担融资增信担保责任,招标人不承担融资增信等任何担保责任。中标人负责清偿融资资金及其融资成本,招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融资本金及其融资收益(融资收益按融资金额×中标年收益率计算,计算期以融资资金实际到达招标人账户之日起计)。
(6)在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内,融资款项按招标人要求到位,如定标候选人的融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位的,招标人不与定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定标候选人承担。(退还方式:未中标人的资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今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响水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 系 人: 王兰兰
电 话:0515-86865922 电 话:18082179730
电 子 邮 件:412392515@qq.com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