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子江数字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复审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咨司招标(2023)147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焦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25-8337943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8
公告正文
扬子江数字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复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咨司招标(2023)147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扬子江数字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复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标段:扬子江数字基地形象提升及维修改造项目结算复审服务,项目总投资17600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14848.53万元。主要包括园区内部的招商形象建设、智能化工程、维修改造和提档
升级等,其中招商形象进行12#办公楼和园区食堂装修,装修面积分别为46000㎡和1110㎡,建设园区内
导向标识;智能化工程进行12#办公楼和园区室外的智能化系统建设;维修改造主要对配电房、消防设
施、电梯和墙面屋面进行维修;提档升级进行园区内部绿化、水景、停车场、道路路面和标线提档建
设。 二标段:扬子江数字基地A区03#、10#楼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复审服务,项目总投资12800万元。
开展整栋楼室内装修工程,其中03栋装修面积14538.8㎡、地上19层,10栋装修面积3013.15㎡(含地下
夹层1156.68㎡)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一标段:扬子江数字基地形象提升及维修改造项目结算复审服务
二标段:扬子江数字基地A区03#、10#楼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复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扬子江数字基地形象提升及维修改造项目结算复审服务: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前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服务合同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0万元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工程范围需包含装修)结算审计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
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金
缴费证明材料(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加盖社保中
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
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符合
并提供查询记录和承诺书原件)。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c、本项目的前期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工程监理等单位)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扬子江数字基地A区03#、10#楼室内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复审服务: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招标活动前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服务合同项目总投资额在7000万元及
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除外,工程范围需包含装修)结算审计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5、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金
缴费证明材料(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加盖社保中
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
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符合
并提供查询记录和承诺书原件)。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8、资格审查资料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10、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c、本项目的前期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工程监理等单位)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2-27 09:00到2024-01-04 17:30
获取方式:(1)为方便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仅接受网上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
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4日17 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但须载明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
证原件两份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njnzzb@126.com(注:①投标人可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凭证及详
细的文件费用开票信息同上述材料一并发送(必须注明普票、专票,需要开具专票的,必须提供企业名
称、税号、企业地址、企业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户的开票信息);②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须为“项
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名称+经办人手机号”)。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每标段500元(仅接受电汇转账,
汇款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电汇转账信息:①、收款单位: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
户银行:招商银行南京珠江路支行;③、账号:253581096810001。请完成上述操作后拨打025-83379433
确认所需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发送所需材料至指定邮箱或未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
指定账户,均视为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过时则不予受
理。 (3)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招标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1-18 09:3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1-18 0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扬子江数字基地8幢一单元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扬子江数字基地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复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扬子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北新区天浦路6号
联 系 人: 焦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南京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明发江苏总部基地8号楼一单元402室
联 系 人: 谢工
电 话: 025-83379433
电 子 邮 件: njnzzb@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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