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原油及炼油产品的分子组分及宏观物性分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6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xy-2024-fw090
预算金额165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先生185003656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女士010-623963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原油及炼油产品的分子组分及宏观物性分析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原油及炼油产品的分子组分及宏观物性分析服务采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服务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规划总院组织开展“原油及炼油产品的分子组分及宏观物性分析”研究工作,因总院不具备石油样品的检测分析能力,为加快研究进度和确保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规划总院决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研究,拟通过组织本次招标确定相关工作的服务供应商,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2招标范围
原油及汽、柴油的宏观物性分析;原油及汽、柴油的详细分子组分分析;汽、柴油分析方法及标准数据库,以及验收合格后1年的更新服务。
2.3服务标准:原油样品分析数量不少于10套,汽油样品分析数量不少于50套,柴油样品分析数量不少于30套。
2.4服务期限:2025年5月前完成成果交付和验收。
2.5服务地点:北京
2.6最高投标限价:165万人民币(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其他具体情况详见招标编号为BJXY-2024-FW090 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具有与本项目检验检测相适应的资质认定(CMA)或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队伍的设备、设施及人员配备、专业技术能力须满足本项目需求。
3.2财务要求
2023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油品分子组分及宏观物性检测的有效服务业绩,业绩时间范围要求为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6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石油化工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
3.9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特别提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必须及时办理并获取用于制作、投标所需的“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按标段售价为¥200.00元,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报名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③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④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的邮箱。发票咨询电话见招标公告-7.联系方式-招标机构信息一栏。
4.2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3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5只有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视为具有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9日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费方式》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截止后未完成递交的,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 招标机构:北京兴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 3 号 |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西路8号 |
邮 编: | 邮 编:100081 |
联 系 人:蔡先生 | 联 系 人:赵女士 |
电 话:18500365612 | 电 话:010-6239637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12031703@qq.com |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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