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七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七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如东县数据局以 东行审投(2024)25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七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建设如东县栟茶、丰利、曹埠、新店、河口、袁庄及外农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尾水湿地的环保工程,总投资约为2054万元。
2.1.3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如东县七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工程施工等;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1)设计单位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注:如承包人不具有工程测量、勘察资质的,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且得到发包人书面同意,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
(2)施工单位
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2)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
(2)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4〕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7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上午9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3-84162701
11. 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70000元整。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 系 人:冯溢铭
电 话:1731235889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
联 系 人: 高伟
电 话: 18862783422
传 真: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条件评审→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商务标(工程业绩)评审→经济标评审→推荐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公示→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
(二)评审标准
本项目以计分的方法衡量投标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评标将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商务标(工程业绩)、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商务标(工程业绩)2分、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2分,分项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一致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六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 (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六章 |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4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满足下列条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设计单位)。 (1)设计单位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2)施工单位 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6 |
施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施工单位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7 |
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2)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3)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使用电子证书(必须本人签字),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 |
8 |
拟派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9月份至 2024年11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和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 |
9 |
拟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10 |
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格式见第六章 |
11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2 |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3 |
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应满足: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体合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格式见第六章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原件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经济(投标报价)及资信(商务)的定量评审。
2、详细评审(100分)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商务标(工程业绩):2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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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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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管理方案( 1 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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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1 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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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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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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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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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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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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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之外,需配备以下专业人员: (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2)给排水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3)结构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4)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配备的4个专业人员,满足一个得0.5分,全部满足得2分,上述人员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需提供能反映上述专业得职称评审表或学历证明)。 提供投标单位为上述所有人员缴纳的2024年9月份至2024年11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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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业绩(2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投标人业绩(牵头单位)(1分) |
投标人(牵头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水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或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注:类似水环境整治工程包含水环境治理(或修复或防治)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或排水管网(污水管网或雨水管网)工程等。类似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包括尾水湿地建设工程或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1分) |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在本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水环境整治工程总承包或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为该项目类似业绩、规模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注:类似水环境整治工程包含水环境治理(或修复或防治)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或排水管网(污水管网或雨水管网)工程等。类似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包括尾水湿地建设工程或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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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总承包报价 (85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两个评标办法中确定一个最终的商务标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 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为 95%、96%、97%、 98%。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5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5 分, 每高 1%扣 1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65%、70%、75%、80%、85%;K1取值范围 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值为90%。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5分,有效投标报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5 分, 每高 1%扣1 分(不足 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2分) |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以市政资质施工单位为主)市场信用评价:2分 依据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东建(2024)7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的得分计算,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投标人信用考核得分/100)*2 1、首先“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有得分的32家建筑企业按信用评价结果得分; 2、其次“2022年度全县市政类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没有的建筑企业按东建(2024)11号文件中附件“2022年度如东县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考核结果汇总表”得分进行打折,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同资质同级别的取0.95,相差一个级别取0.9,相差两个级别的取0.85;(仅限2022年度房屋建筑信用考核有得分的142家企业,房屋建筑信用考核的初始信用分不作参考。) 3、上述1、2均没有得分的如东县内企业信用评价得0分。 4、如东县外企业首次进入如东市场,初始分为如东县县内市政企业信用分的平均分,即为8.62分。 注:投标人的市场信用评价得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