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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第2次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lgc202420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附件

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澄清公告】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第2次澄清)

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枞阳县会宫镇晓春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运营项目”(招标编号:TLGC20242085)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一、删除“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3)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不少于有建设、监理、 施工、设计四方单位盖章认可。 ”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2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下表执行:

项目名称

计费
基础

费率(%)

建筑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
工程

市政
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环境保护费

定额
人工费
+
定额
机械费

3.28

2.60

1.78

3.57

2.46

1.57

1.75

2.07

文明施工费

5.12

4.50

6.10

7.33

9.24

6.30

3.05

4.67

安全施工费

4.13

3.10

4.22

5.28

4.30

3.23

2.16

2.27

临时设施费

8.10

5.80

4.60

7.99

8.10

4.60

3.20

3.98

现修改:1.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执行。
三、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请各投标单位务必自行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不变。

招标人:枞阳县会宫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安徽京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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