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SWZFCG20220526-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及APP功能拓展及优化升级项目
三、中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东明路南 41 号 1 号
中标金额:2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河南航天金穗电子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及APP功能拓展及优化升级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项目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庆江(组长)、刘浩、吕大利、李镇、赵凌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4480元。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85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0371-81906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东侧3楼
联系方式:倪涛0371-6913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涛
电话:0371-69131990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税务局及APP功能拓展及优化升级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税务局及APP功能拓展及优化升级项目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及APP功能拓展及优化升级项目 | |
采购内容 及要求 | 对河南省税务局现有电子税务局PC端和移动端APP的功能进行拓展,并对其系统架构和性能进行优化。 | |
采购人 |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85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81906116 | |
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东侧3楼 联系人:倪涛 联系电话:0371-69131990 |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 参加本次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本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10%)。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10%)。 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项目。 促进残疾人就业: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1-10%)。 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未提供上述声明函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节能产品: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对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优先采购。 |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本项目对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优先采购。 |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
信用信息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
投标文件构成 |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书 二、开标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四、偏离表格式 五、符合采购政采的证明材料 六、技术、服务实施方案和相关承诺 七、其他声明或承诺书格式 八、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内容或证明资料 |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分包 | 不允许 |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现场考察:不组织 答疑会:不召开 |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招标文件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U盘),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1份。 | |
签字、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码(不接受活页装订)。 | |
密封和标记 |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用结实的、不透明的纸质材料密封包装,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单独密封包装,开标一览表1份需单独密封包装,并按封套要求签字盖章。 | |
封套上写明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及APP功能拓展及优化升级项目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投标报价 | 1. 报价应包括本包合同项下中标人应提供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2.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对任何一项服务只能提供一个价格。采购人拒绝含可调整价格或可选择价格的投标。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采购预算 | 预算金额:305.73万元(当年预算安排金额275.157万元)。最高限价:305.73万元(当年预算安排金额275.157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 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东侧3楼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
资格审查 |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招标文件。 |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共5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支付方式:第一次付款:系统上线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第二次付款:系统质保期满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考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结果的80%(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取)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支票、汇票或商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评审项目 | 审查内容及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财务状况报告 | 可以为以下三项中任一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开标日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如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由单位财务出具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报表并盖单位公章)。 |
依法纳税和社会社会保障资金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
无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信用信息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
未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关系声明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评分因素 | 要素分值 | 评分细则 | 备注 |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注:本次采购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 客观分 |
履约能力(30分) | 企业资质 | 10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2.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3.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4.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认证证书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 (以上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客观分 |
履约能力(30分) | 成功案例 | 6 | 投标人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成功实施同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1个案例证明得2分,最多得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相关部分,包括能体现合同单位、合同时间、合同金额、采购产品等内容的部分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客观分 |
履约能力(30分) | 自主知识产权 | 6 | 投标人是否具有相关同类项目自主知识产权(相关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每个证书得2分,最高6分。 (需提供正式取得的相关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客观分 |
履约能力(30分) | 开发团队实力 | 8 | 项目经理(1人,2分):具备PMP/IPMP认证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满足上述条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2.项目开发人员(不含项目经理,6分):具有与软件开发相关的中高级资质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1人多证不重复计分。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用工合同、证书复印件、在供应商公司工作期间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客观分 |
技术和服务水平(60分) | 项目需求理解 | 12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定位、建设目标以及项目需求的理解及分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目标、建设原则、重点与难点和业务流程等,进行评分。 投标方案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对项目定位、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把握到位,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深入且熟悉业务流程的得10-12分; 投标方案内容比较全面、有一定的针对性,对项目定位、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有一定的认识与把握,能够分析出项目的重难点,对业务流程有初步了解的得7-9分; 对需求基本理解,能够基本认识和描述项目定位、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的得4-6分; 投标方案内容不全、针对性差,对项目需求理解不足且不熟悉业务流程的得0-3分; 未提供不得分。 | 主观分 |
技术和服务水平(60分) | 系统设计方案 | 12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系统设计和总体建设内容及技术路线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架构设计、应用架构、数据架构设计、业务功能、业务流程设计、数据模型等,进行评分。 总体架构设计、应用架构、数据架构设计、业务功能、业务流程设计、数据模型等设计清晰合理、功能全面、流程准确的得10-12分; 总体架构设计、应用架构、数据架构设计、业务功能、业务流程设计、数据模型等设计比较清晰合理、功能比较全面、流程比较准确的得7-9分; 总体架构设计、应用架构、数据架构设计、业务功能、业务流程设计、数据模型等设计基本合理、功能基本全面、流程基本全面的得4-6分; 总体架构设计、应用架构、数据架构设计、业务功能、业务流程设计、数据模型等设计不够合理、功能不够全面、流程不够准确的得0-3分; 未提供不得分。 | 主观分 |
技术和服务水平(60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12 |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完整响应项目需求,方案中的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组织架构、进度管理、风险管理、需求管理、质量管理、实施进度和质量等内容是否详细、合理,是否可操作,进行评分。 方案完整响应项目需求,相关内容详细、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12分; 方案较为完整响应项目需求,相关内容较为详细、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7-9分; 方案基本响应项目需求,相关内容基本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6分; 方案未完全响应项目需求,相关内容不合理,可操作性较差的,得0-3分; 未提供不得分。 | 主观分 |
技术和服务水平(6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信息保密措施、紧急事件应急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估: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信息保密措施、紧急事件应急措施等非常合理、科学、完善得10-12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信息保密措施、紧急事件应急措施等较为合理、完善得7-9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信息保密措施、紧急事件应急措施等不太合理、不够完善得4-6分;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信息保密措施、紧急事件应急措施等不合理、不完善得0-3分; 未提供不得分。 | 主观分 |
技术和服务水平(60分) | 验收方案 | 8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方案的完整性、详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估: 验收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高得7-8分; 验收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高得4-6分; 验收方案不完整,可操作性较差得0-3分。 未提供不得分。 | 主观分 |
技术和服务水平(60分) | 知识产权和转移方案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知识产权和转移方案的完整性、详细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估: 知识产权和转移方案完整、详细,可操作高得4分; 知识产权和转移方案较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较高得2-3分; 知识产权和转移方案不完整,可操作性较差得0-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主观分 |
名称 | 实施时间 | 质保期 | 具体服务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2 |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2 | 甲方地址: |
2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3 | 乙方名称: |
3 | 乙方地址: |
3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4 | 合同金额: |
5 | 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6 | 实施时间: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 |
8 | 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系统上线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第二次付款:系统质保期满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
9 | 履约保证金:无 |
10 | □违约金约定: R损失赔偿约定:乙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或服务不合格的,在甲方给予的期限内仍未整改到合格的,乙方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3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作内容 | 工作阶段 | 交付物名称 | 介质形式 |
系统开发 | 需求分析 | 《需求规格说明书》 | 电子(PDF) |
系统开发 | 软件设计 | 《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 | 电子(PDF) |
系统开发 | 开发测试 | 《编码开发计划》、源代码、《系统测试方案》、《系统测试用例》、《系统测试报告》、《用户测试方案》、《性能测试工作方案》 | 电子(PDF) |
系统开发 | 版本封装与发布 | 《版本发布说明》、《软件安装及升级指导手册》、《系统操作使用手册》 | 电子(PDF) |
上线支持 | 用户培训 | 培训教材 | 电子(PDF) |
技术支持 | 技术支持 | 《技术支持工作方案》、《技术支持工作记录》、《技术支持工作总结》 | 电子(PDF) |
验收申请 | 终验 | 终验验收申请 | 书面、电子 |
序号 | 文书名称 |
1 | 《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通知) |
2 |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
3 | 《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未尽事宜通知) |
4 | 《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 |
5 |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书》 |
6 | 《停业报告书》 |
7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 |
8 | 《文化事业建设费报告表》 |
9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 |
10 | 《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迁移通知) |
11 | 《税务事项通知书》(补正通知) |
12 |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 |
13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
14 | 《税务事项通知书》(登记通知) |
15 |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注销税务登记通知) |
16 | 《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 |
17 | 《清税申报表》 |
18 | 《清税证明》 |
19 | 《税务事项通知书》(停业通知) |
20 |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
21 |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
22 | 《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 |
23 | 《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项告知书) |
24 | 《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
25 | 《税务事项通知书》(发票票种不予核定通知) |
26 | 《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继续抵扣通知单》 |
27 |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 |
28 | 《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表》 |
29 |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 |
30 | 《税务事项通知书》(认定通知) |
31 |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认定通知) |
32 | 《汇总纳税申请表》 |
33 | 《税务事项通知书》(简并征期通知) |
34 | 《税务事项通知书》(取消简并征期通知) |
35 |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书》 |
36 | 《税务事项通知书》(汇总纳税通知) |
37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
38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 |
39 | 《税务事项通知书》(开具无欠税证明未尽事宜通知) |
40 | 《无欠税证明》 |
41 | 《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续事项提示单》 |
42 | 《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通知) |
43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公告》 |
44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 |
45 | 《税务事项通知书》(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通知) |
46 | 《其他纳税核定表》(印花税核定) |
47 | 《税务事项通知书》(延期缴纳税款通知) |
48 | 《延期缴纳税款审批表》 |
49 | 《税务事项通知书》 |
50 | 《退(抵)税申请表》 |
51 | 《退(抵)税申请表(减免)》 |
52 | 《税务事项通知书》(居民企业所得税调整预缴方式核定通知) |
53 | 《税务事项通知书》(调整印花税核定通知) |
54 |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通知) |
55 | 《税务事项通知书》(环境保护税(调整)核定通知) |
56 | 《税务事项通知书》(退还增量留抵税额通知) |
57 | 《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加收滞纳金通知) |
58 | 《税务事项通知书》(领取退税通知) |
59 | 《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 |
60 | 《税务稽查结论》 |
61 | 《税务处理决定书》 |
62 | 《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
63 | 《补正或者补充调查通知书》 |
64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
65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
66 | 《税务处理决定情况表》 |
67 | 《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 |
68 | 《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 |
69 |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建议》 |
70 | 《税务稽查执行报告》 |
71 | 《税务处理决定情况表(增值税)》 |
72 | 《重大税务案件书面审理通知书》 |
73 | 《重大税务案件书面审理意见表》 |
74 | 《重大税务案件初审报告》 |
75 | 《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
76 |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
77 |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
78 |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
79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登记表》 |
80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 |
81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纪要》 |
82 | 《税务行政处罚情况表(稽查处罚)》 |
83 | 《受理通知书》 |
84 | 《不予受理通知书》 |
85 | 《补正材料通知书》 |
86 | 《重大税务案件终止审理申请表》 |
87 |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
88 | 《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
89 | 《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90 |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
91 | 《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
92 | 《发票准印证》 |
93 | 《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94 |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95 | 《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
96 | 《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 |
97 |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
98 |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
99 | 《税务局纳税人涉税事项调查表》 |
100 | 《涉税事项调查纳税人派发表》 |
101 | 《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
102 | 《滞纳金明细表》 |
103 | 《不予变更纳税定额通知书》 |
104 | 《延期申报申请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耗用衣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核定结果 | 核定结果 | 核定期限起 | 核定期限止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耗用衣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核定方法 | 衣产品单耗数量 | 衣产品耗用率 | 核定期限起 | 核定期限止 |
签收栏 |
受送达人:年月日 |
十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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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邮政编码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申请事项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
+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除提供经办人身份证件(口)外,座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 ||||||||||||||||||||||||||||||||||||||||||||||
税种 | 税种 | 税款所属时期 | 税款所属时期 | 税款所属时期 | 规定申报期限 | 申请延期申报的期限 | ||||||||||||||||||||||||||||||||||||||||||
申请延期 | ||||||||||||||||||||||||||||||||||||||||||||||||
申报情况 | ||||||||||||||||||||||||||||||||||||||||||||||||
申请材料 |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 申请理由(可另附页)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的截图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的截图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的截图或复印件或扫描件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 (大写): (小写)¥: |
实施时间 | |
质保期 |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合计 |
序号 | 商务条款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完成采购范围内容工作。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各项须知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的一切费用和服务;所提供的报价为总报价,是采购人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完成整个合同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 ||
4 | 所提供的总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 | ||
5 |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6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和方式缴付相关款项。 | ||
7 |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
编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
编号 | 条目 | 内容 | 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第一节 项目概述 | |||
1 | 1.1项目背景 | |||
1 | 1.2项目现状 | |||
1 | 1.3项目目标 | |||
1 | 1.4项目原则 | |||
1 | 1.5项目策略 | |||
1 | 1.6项目内容 | |||
1 | 1.7总体要求 | |||
2 | 第二节 项目需求 | |||
2 | 2.1总体要求 | |||
2 | 2.2具体要求 | |||
2 | 2.3设计要求 | |||
3 | 第三节 项目实施 | |||
3 | 3.1总体要求 | |||
3 | 3.2项目管理 | |||
3 | 3.3项目过程 | |||
3 | 3.4组织和人员要求 | |||
3 | 3.5技术支持需求 | |||
3 | 3.6项目进度要求 | |||
4 | 第四节 项目验收 | |||
4 | 4.1总体要求 | |||
4 | 4.2项目上线运行验收 | |||
4 | 4.3验收支付产出要求 | |||
4 | 4.4项目质保期验收 | |||
5 | 第五节 其他要求 | |||
5 | 5.1质量保证要求 | |||
5 | 5.2保密要求 | |||
5 | 5.3移交要求 | |||
5 | 5.4归档要求 | |||
5 | 5.5知识产权要求 | |||
5 | 5.6知识转移要求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主要内容 | 合同金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职称或执(从)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年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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