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七师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七师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3240149)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局 以师市交发〔2024〕22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
3.工程规模:本次项目建设由外场部分、通信传输部分、后端平台部分组成。 外场部分包括前端新建1段区间测速,龙门架2处,卡口摄像机4台,多合一补光灯8台,测速雷达8台,节点交换机2台,智能控制柜2台及龙门架上安装4套交通诱导屏(36平米);沿路设立监控立杆9处,网络枪式摄像机9台,智能交通违停球机11台,补光灯9台,太阳能供电设备9套,接入交换机9台,所有摄像机信号利用光纤接入到交通运输局监控中心,通过大屏呈现出来。 通信传输部分包括48芯及24芯室外光缆的架空敷设,其中48芯全线数设总长46.056km;24芯由主线起点至胡杨河市公 安检查站(杆号P528)处,总长27.87km;新建杆路长度为46.056公里。 后端平台部分包括原有设备(包括LED大屏、核心交换机、磁盘整列存储设备、NVE监控主机、视频综合运用管理平台等)继续利用,满足“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对接要求。恢复8套公 安雪亮工程前端监控设备及立杆(其中8根立杆利旧,只做基础及安装),不接入到本系统。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7004003240149001001 | 第七师奎屯市-胡杨河市公路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 | 本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纪要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 9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或建安B类),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确保能在《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的平台上查找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06日 01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1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第七师胡杨河市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维泰北路616号建咨大厦12F | |||||
联 系 人: | 梁劲松 | 联 系 人: | 王梦馨、庞浩 | |||||
电 话: | 0992-3253066 | 电 话: | 0991-3722209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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