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weme-shzj-202212fw-02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金敏13917114435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2
公告正文
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 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技术咨询
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采购—2022 年月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
任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212FW-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前期技术咨询及专题报告编制服务采购,招标人为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
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_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2.2建设规模:
计 划 工
容量MWp 地形

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
1 50 丘陵山区 6个月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3 服务期限或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包含达标投产相关前期专题配套
工作、项目专题验收工作及质保期一年内专题服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服务期限:有效期2022年 12 月 30 日至2024年 12 月 30 日,730日历天。合同按专题
项目由负责单位分别签订。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参加报
告审查),包括且不限于:地勘报告(含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应满足可研地勘深
度,)、全场 1:2000地形图(含道路),升压站 1:2000地形图,全场 1:500地形图(含道
路),升压站1:500地形图;
负责按照大唐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决策报告、投资申请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编制,收集同类型、同区域项目指标对标数据。
所有编制报告均须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按
1
序号拟建项目名称容量MWp地形计 划 工
1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50丘陵山区6个月

2.3服务期限或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包含达标投产相关前期专题配套
工作、项目专题验收工作及质保期一年内专题服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服务期限:有效期2022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730日历天。合同按专题
项目由负责单位分别签订。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参加报
告审查),包括且不限于:地勘报告(含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和升压站,应满足可研地勘深
度,)、全场1:2000地形图(含道路),升压站1:2000地形图,全场1:500地形图(含道
路),升压站1:500地形图;
负责按照大唐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决策报告、投资申请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编制,收集同类型、同区域项目指标对标数据。
所有编制报告均须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达到初步设计深度,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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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大唐集团要求)。
配合业主单位提交(或完善)各项技术材料编制、技术问题汇报等,并取得大唐集团公司
评审意见。
(2)《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研究报告》,
包含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和投资估算。
根据浙江省电力(集团)公司的要求,应答人需完成具有电力公司要求深度的接入系统设
计方案编制,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浙江省电力(集团)公司批复意见。
(3)《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分析报告》按相关
要求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电能质量分析报告》,修改
完善,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并获得合格评定,取得批复意见。
(4)《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按相关
要求,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现场采样、数据分析工作;
在现场采样、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完成报告表审核汇报、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评审,报告表提
交相关环保部门,取得批复意见。
(5)《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按相关要
求,开展项目工程规模及周边范围内的1:500、1:2000比例尺地形测量约1500亩,用地边界测
量约1500亩,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

(6)《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按
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地质钻探、现场采样、数据分析工作;评估项目范围内
现状、潜在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查明工作区内的地质灾害的类型、发育特征及其它环境地
质问题,对评估区地质灾害进行了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并对场地适宜性做出评价,
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
在地质钻探、现场采样、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规范,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
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完成报告审核汇报、修改完
善、通过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配合业主单位提交(或完善)各项申报材料、技术评审等工作。
(7)《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报告、规划选址报告》
按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升压站等永久用地的用地预审报告、规划选址报告编制。
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及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
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预审报告、规划选址报告》(含土地规划修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要
求要求完成本项目升压站用地的建设用地调规工作,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经国家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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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
(8)《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按相关要
求,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现场采样、数据分析工作;
在现场采样、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等,并完成相关审核汇报、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评审,方案
提交浙江省或温州市水利局,取得批复意见。
(9)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
报告》,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结论性意见,方案提交给评估主体温州市瓯海区政法
委,取得批复意见。
负责提交(或完善)各项申报材料、技术评审等。
(10)《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调查报告》
按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调查工作
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矿产资源
分布情况调查报告》等,并完成相关审核汇报、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论证,报告提交瓯海区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取得批复意见。
(11)《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调查报告》按相关要
求,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内的现场采样、数据分析工作;
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
电项目使用林地调查报告》,并完成报告审核汇报、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评审,报告提交相关
林业部门或相关部门并获得批复;
负责提交(或完善)各项申报材料、技术评审等。
(12)《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当在项目
建设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安全预评价。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程序制定安全预评价推进计划并落实。
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完成
报告审核汇报、修改完善、完成终稿,符合主管部门要求。
(13)《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
要求。 当在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程序制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推进计划并落实。
编制《大唐浙江瓯海潘桥街道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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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完成报告审核汇报、修改完善、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取得评审意见。
(14)取得国土部门选址批复、水利部门选址批复、文旅部门选址批复、武装部门选址批
复、林业部门选址批复、环保部门选址批复、电网接入初步意见等。 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
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15)若因土地性质或其他原因造成土地不能满足光伏建设条件,投标人须落实等容量替
代土地。
2.6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甲级,并提供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不少于2个50MWp光伏项目可研或设计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合
同首页、签字页、主要内容)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5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
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b)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
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凭企业CA证书
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电子商务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1月22日9:00至2022年12月06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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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发售、咨询电话:400-888-6262。
2)购标结果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为准。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
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
看、保存电子发票。
5.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达
到招标公告规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12日上午10:00。
6.2送达地点:由于目前正处在疫情防控期间,本批次开标为远程开标方式,投标文件采用邮寄
方式,邮寄地址会在开标通知里注明,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3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
电子版,并完成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纸质版投标文件应按
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以便存档备用。
电子版需要在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上递交,且实行电子化开标和评标。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进行
拆封、唱标,只作存档使用。
6.5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
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6.6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
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
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注意事项
7.1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
理。
7.2标书费金额及汇款账号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请务必注意账户变动,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显示为准。为保证标书费发票正确开具,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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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正确。
7.3风险提示:招标文件一经售出,相关费用概不退还,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项目流标、项目
取消或其它可能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潜在损失,请各供应商评
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参与。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金敏
电 话:13917114435(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咨询)
邮 箱:baojinmin@cweme.com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113号5楼
监督部门: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 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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