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丹东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3年丹东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发展建养〔2023〕194号) 批准,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3年丹东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共计189.34公里/16项(其中修复性养护程103.622公里/7项:大修43.736公里、中修59.886公里;预防性养护工程85.718/3项:稀浆封层85.718公里);2023年丹东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危桥拆除重建工程共计1710米/31座(其中大桥1059.5延米/6座,中桥426.3延米/8座,小桥224.2延米/17座)。项目分布在振安区、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实体质量、施工工艺等进行监督抽查)。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255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2023年4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企业业绩
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含桥梁或路面)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含桥梁或路面)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阿里云盘(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TKAmPFKQEm9)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阿里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4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丹东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8号
电    话:0415-3177689
 
招 标 人:丹东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75号
邮政编码:11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5-386602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l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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