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nyzc-2023-07-01-17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通辽市蒙东能源鼎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1475556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350kA系列电解槽技改(数字化电解槽推广)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DNYZC-2023-07-01-179
通辽市蒙东能源鼎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蒙源物资装备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蒙源物资装备分公司
通辽市蒙东能源鼎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详见招标范围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内蒙古
项目整体进度:见招标范围
3.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项目单位
招标范围
资格要求
工期/服务时间/交货期要求
文件价格(元)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350kA系列电解槽技改(数字化电解槽推广)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母线:招标方提供铝母线、铝板及软带,中标方按图纸对软带及铝板进行剪切;中标方按图纸安装、焊接临时母线,制作支墩、钢结构支架,提供安装所需的配件(含螺栓螺母垫片等),负责后期拆除、运输及摆放;制作人行过桥,所需的钢材由中标方提供;对临时母线进行防护,设置硬隔离,同时对短路口搭建防雨棚,所需的材料由中标方提供,所需的绝缘材料由招标方提供。
上部结构:拆除与肢解20台槽,制作全新上部结构20台槽并安装,所需的钢材、空气配管、五金件及溜槽由中标方提供,原提升机构利旧,所需的绝缘材料由招标方提供;对现有7台上部结构吊离,拆除软带、重新焊接,拆除原空气配管,按图纸重新制作并安装空气配管及五金件,所需的钢材、空气配管、五金件及溜槽由中标方提供。
刨炉:对上部结构吊离的20台槽进行刨炉,刨炉可采用机械(钩机,型号不大于150)或人工方式进行;在不破坏内衬的前提下,中标人提供设备及人员对7台已经更换槽壳及内衬的电解槽降低水平标高。
槽壳:对上部结构吊离的20台槽槽壳进行拆除与肢解,按图纸制作全新槽壳并安装,所需的钢材由中标方提供,所需的绝缘材料由招标方提供。
槽周母线:拆除31台槽槽周母线(分割长度不得大于2米);按图纸标高对现有水泥支墩进行调整,按图纸安装、焊接槽周母线并焊接,所需的绝缘材料由招标方提供;中标方按图纸对招标方提供的软带及铝板进行剪切,提供安装所需的配件。
内衬砌筑:按图纸对上部结构吊离的20台槽内衬进行砌筑,所需的内衬材料由招标方提供。阴极钢棒与铝软带使用爆炸焊块过度,27台爆炸焊块由中标方提供并焊接。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将影响资信评分,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上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向前顺延一年)
2)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http://cx.cnca.cn/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
6)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的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专项要求
1)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应具有1项及以上电解槽内衬施工(300kA及以上)业绩,同时具有1项及以上新建电解槽业绩或槽上部制作业绩或槽壳制作业绩(300kA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项目经理(1名):
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备查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网址:jzsc.mohurd.gov.cn/home),若无法查询,按投标无效处理;
②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安全员(1名):
①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提供资格证扫描件及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投标无效处理;
②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备案手续,备案完成后第2天开工,总工期150天,如遇特殊情况经招标人同意,工期可顺延。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官方网站(https://ebid.espic.com.cn),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e招采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客户端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7月5日19:00至2023年7月11日00:00(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4招标文件购买和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发票信息等待审核通过)→在下载中心下载【电能e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扫码登录/用户名登录→查看招标公告→支付标书费(微信在线支付)→下载查看招标文件。
中招互连app办理: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使用中招互连APP办理数字证书,完成扫码登录、电子签章及加解密等工作,投标人需通过苹果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商店下载"中招互连"APP。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企业注册及企业关系建立、按照要求购买证书、单位签章制作等操作。在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上操作时遇到包括系统使用和投标管家客户端使用等技术问题,请拨打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供应商注册审核问题支持电话:4008107799转1/010-56995650转1(一个工作日内一般均会完成审核)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登录投标管家工具,进入招标项目在“招标→招标文件”处即可查看和导出招标文件,或进入“投标→投标响应”会自动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注意事项:必须为银行电汇,必须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1)投标人情况表和投标保证金编辑到一个word文档以投标文件附件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按标段分别递交和上传,不允许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只交一笔投标保证金,兼投不兼中的标段视为不同标段,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以银行电汇方式转账至指定银行账户,为了方便退还,请同时将保证金回单及信息表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
6.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登录投标管家并进入招标项目,在“澄清疑问→我的问题”页面进行提问和查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参加在线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中招互连"手机APP,在电能e招采投标管家客户端中参与开标或查看开标结果(注:参加开标时请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同一代表的"中招互连"手机APP及账号参与开标解密工作)。
7.2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7.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
9.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方式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邮编:028011
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蒙源物资装备分公司
通辽市蒙东能源鼎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厂街
邮编:028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75-6175527手机:18147555616
电子邮件:kjgszbdl@163.com
(签名)(盖章)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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