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ZTXYZB23-449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非运输企业、蒙冀(呼张)公司、控股合资铁路公司2023年-2027年度合并(汇总)会计报表及个别会计报表的审计及咨询服务等其他审计事项;呼和局集团公司及所属非运输企业、蒙冀(呼张)公司、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其他鉴证;呼和局集团公司辞退福利精算等;呼和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蒙冀(呼张)公司、控股合资铁路公司等2023年-2027年各年度经营业绩审计、专项审计等内部审计项目招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 ZTXYZB23-449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非运输企业、蒙冀(呼张)公司、控股合资铁路公司2023年-2027年度合并(汇总)会计报表及个别会计报表的审计及咨询服务等其他审计事项;呼和局集团公司及所属非运输企业、蒙冀(呼张)公司、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其他鉴证;呼和局集团公司辞退福利精算等;呼和局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蒙冀(呼张)公司、控股合资铁路公司等2023年-2027年各年度经营业绩审计、专项审计等内部审计项目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中标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履约期:2023年至2027年度,其他事宜合同约定。
标段一中标人: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自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监察部门提出,市电:0471-2244871。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招标方监察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