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进行安全预评价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4070073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景海春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昀泽0472-26689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2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O24070073 项目名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进行安全预评价
发布日期 2024/07/05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7/10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7/06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7/12--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4070073
2.项目概况
     ZO2407007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进行安全预评价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进行安全预评价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评价工作。 评审合格后,出具正式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取得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 注:付款形式为银行转账。 100,000.00 1,000.0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项目概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氟盐车间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渣库中的放射性元素进行安全预评价,依据法律法规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进行编写,提出安全技术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评审所需各类安全材料的收集,给出项目安全评价结论,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钍放射性元素进行安全预评价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管理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需包含: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和金属冶炼。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和一级(含)以上安全评价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内)社保证明。 3.投标人拟派的技术服务团队成员配备不少于5人,人员需固定并提供名单,技术服务团队成员均需具备危化行业二级评价师以上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发布招标公告前6个月内)社保证明。每次入场的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且在名单内。 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含)及以上的安全预评价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以及对应安全预评价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7/1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7/12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联 系 人:景海春 联系电话:15647223633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昀泽 0472-2668953 业务部长:李志罡 0472-2669645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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