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峡谷)工程项目——阳和水厂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0-07-14 10: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峡谷)工程项目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农经〔2019〕1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慈利县溇澧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慈利县溇澧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阳和水厂供水工程进行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峡谷)工程项目——阳和水厂供水工程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慈利县境内,其中厂址位于阳和土家族乡九澧村境内
2.3 建设规模:慈利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峡谷)工程项目包括阳和水厂供水工程和三官寺水厂供水工程,供水工程建设目的为解决慈利县阳和乡、三官寺乡及其周边乡镇农村安全饮水。本次招标的阳和水厂供水工程包括新建阳和水厂1座,改扩建金岩、许家坊、溪口3个水厂,总供水规模为1万t/d,其中阳和水厂供水规模约4800 t/d。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引水工程、水厂工程、输水工程等,估算总投资约4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慈利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峡谷)工程项目——阳和水厂供水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
①按现行设计规范及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②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含技术交底、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
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采购部分
实施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金结设备和供水管网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设计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3)施工部分
①所有建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
②为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2.5 质量要求:(1)设计: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以及省、市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通过,满足施工要求并负责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评审;(2)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符合国家、省最新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满足水厂及供水需要;(3)施工: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国务院279号令及2006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2017年修正) 执行。
2.7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315日历天。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依据);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2项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各自的资格要求;
3.6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8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本条第3.1款、第3.2款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明确施工方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等全面负责;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项目业主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项目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10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7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lba.hnsggzy.com)或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jsggzy.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9665259)。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开标地点(纸质标书,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8、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张家界市水利局,电话:0744-8233670。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慈利县溇澧城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慈利县水利局大院5楼
联 系 人:陈勇
电 话:17774496789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摩天大厦2座15层
联 系 人:陈辉、郭劲松、邹思捷
电 话:0731-89767891-678
传 真:0731-89767893
邮 箱:YXZB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