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2023年度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项目-起搏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4(NH01)XZ0062
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2023年度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项目-起搏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2023年度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项目-起搏器):
采购包预算金额:1,0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介/植入诊断和治疗用器械 | 起搏器分析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 |
1-2 | 介/植入诊断和治疗用器械 | 临时起博器 | 10(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质保期不少于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人员、业绩、财报;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1)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2023年度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项目-起搏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2023年度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项目-起搏器)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
(4)(1)本项目包含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本项目包含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均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
(2)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东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8387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1106室B单元
联系方式:0757-8126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57-81260317
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