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zs(cs)2022-0185
预算金额27.85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招标联系人范婕婷0991-231876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琴15276788278
中标公司天山区中山路星远扬电子产品经营部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RZS(CS)2022-0185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宽70*高50CM | 不限 | 套 | 报价:275000(元) | 天山区中山路星远扬电子产品经营部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红旗路电脑城三楼3DG7-07号 | 92650102MA791LP93J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配套设施 | 拉丝亚光钛合金铜牌等 | 宽70*高50CM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恺乐,刘精,范宏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31号
联系方式:0991-2318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
联系方式:15276788278、136199004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琴、孙涛
电 话:15276788278、13619900480
附件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
1.1M
附件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doc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人:采购代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采购代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HRZS(CS)2022-0185竞争性磋商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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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鸿瑞智晟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存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5MA7886CH26
地址:新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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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概览行政许可0行政处罚0守信红名单0重点关注名单口黑名单
基本信息
工商注册号:650105050122879
法人信息:张军祥
成立日期:2019/01/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理监)
登记机关:乌木齐市水磨沟区工
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服务热线:400-810-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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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购
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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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企业名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2019-01-23至2022-05-08查找 | 企业名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2019-01-23至2022-05-08查找 | 企业名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2019-01-23至2022-05-08查找 | 企业名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2019-01-23至2022-05-08查找 | 企业名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2019-01-23至2022-05-08查找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地址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 |
重置
序号执法单位
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
本次查询的企业: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查询的时间:2022年05月08日18时13分
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014]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
版权所有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三章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目录
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第八章其他第七章授予合同第六章评标第五章开标第四章响应文件的递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响应文件编制顺序第五部分附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元):27.85万元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RZS(CS)2022-0185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锦江国际酒店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见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 | 278500.00 | 项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10:00至13:3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售后服务队伍;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与服务内容的供应商。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携带下述(1)-(4)资料一份报名,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锦江国际酒店旁)。
五、公告期限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锦江国际酒店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300.00元(4)中小企业声明函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范婕婷联系电话:0991-2318762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42号世纪大厦10楼1013室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2022年11月17日联系电话:15276788278、13619900480采购代理联系人:李琴、孙涛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锦江国际酒店旁)招标代理: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项目概况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第一章1.1款 | 项目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
第一章1.2款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但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
第一章1.3款 | 采购内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
第一章1.4款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第一章1.5款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第一章1.6款 | 服务期 | 2022年11月底完成,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致使项目不能按期完成,甲乙双方可重新约定服务期限。 | |
第一章1.7款 | 质保期 | 3年 | |
第一章2.1款 | 采购人 | 采 购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42号世纪大厦10楼1013室联 系 人:范婕婷联系电话:0991-2318762 | |
第一章2.2款 | 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4号楼1204室(锦江国际酒店旁)采购代理联系人:李琴、孙涛联系电话:15276788278、13619900480 | |
第一章2.8款 | 偏离 | 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 | |
第一章3.1款 | 供应商资格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第一章5.1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第一章6.1款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第一章7.1款 | 进口产品 | 不接受 | |
第三章15.7款 | 业绩 |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业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即可,需加盖公章)。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或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本项内容作为评审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将影响评审得分。 | |
第三章16.3款 |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为:278500.00元(贰拾柒万捌仟伍佰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 |
第三章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第三章18.1款 | 磋商保证金 | 公司名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银行帐号:3002010109200099754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磋商保证金于2022年11月29日111:00分之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汇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投标单位提交磋商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若投标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磋商保证金金额:5500.00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注:投标单位递交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 | |
第三章18.2款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磋商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 |
第三章18.3款 |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三章19.1款 | 响应文件份数 | 纸质版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特别提示:为了便于存档,投标文件请用A4纸张制作,且装订厚度不得超过3cm;如投标文件超过3cm,请在装订时分册装订。必须采用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另外,投标人必须提交响应文件中电子版(U盘),电子文件U盘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等。电子版内容必须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一致。(电子版不退) | |
第四章20.1款 | 响应文件密封 | 1.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制作响应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2. 投标人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3.响应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袋上可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单位: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投标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 |
第四章21.1款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第五章23.1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第五章23.4款 | 开标现场须查验的证件 | 无 | |
第六章26.2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六章30.1款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3 人。 | |
第七章34.1款 | 履约担保 | 签约合同价的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以非现金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后双方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 |
第八章36.1款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6.1.1 | 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36.1.2 | 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36.1.3 | 特别提示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需体现出查询的相关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36.14 | 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 ||
36.1.5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收费标准及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等。 |
2.定义1.7质保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供货期(服务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
2.9特别说明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一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8.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8偏离2.7“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1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2.9.3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2.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9.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5.联合体形式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投标费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7.采购进口产品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1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现场勘察
产品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评审时,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1落实的政策如下: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9.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写8.3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2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8.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9.3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9.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书写。第五部分附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11.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11.1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10.1投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9.4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3.1响应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3.响应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要求第三章响应文件的编写1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
(3)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14.1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4.响应文件的组成13.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④信用查询记录(打印网页查询结果);③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10)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9)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8)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可根据需要,附相关的资料)(7)有关投标产品的证明、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6)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⑤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
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5)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14)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3)质量保证书;(1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商务条款偏离表
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文件,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条款而被拒绝。15.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5.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4投标人可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4.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4.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业绩、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备开标时与原件核对(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开标结束后,可根据投标人的需要退回原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特定授权原件不予退还)。
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7投标人应当提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业绩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6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15.5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及节能标准等。15.4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3投标人确保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原辅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拟投入的设备完好率足以胜任本项目的工作。
17.投标有效期16.4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16.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6.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交付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6.投标报价
18.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8.磋商保证金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7.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19.5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4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1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19.2响应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9.1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由此造成的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1响应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第四章响应文件的递交19.7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19.6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21.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指定的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丢失或损坏投标包装体内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负责任。
23.1本次磋商将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磋商,将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23.开标第五章开标22.3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2.2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3.6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5查验证件结束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记录。23.4开标现场须查验的证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3开标和唱标的顺序,按照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23.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并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3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4.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审小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审小组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4.评审小组第六章评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标。原评审小组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4.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24.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24.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4.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4.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4.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4.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7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小组成员: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4.8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27.1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6.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5.3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5.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审小组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审小组成员的资格。2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5.评审过程的保密性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成立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错误性修正→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26.3评审程序: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6.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1评审的依据: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
27.3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7.2采购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1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7.初步评审
(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7.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6)不同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初步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1。27.8评审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27.7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方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7.6评审小组应当审查每一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6)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a.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8.1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8.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9.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9.详细评审28.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8.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1)商务技术部分70分;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29.6评审因素及标准(详见评分细则)29.5评审和定标一般应当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金额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等特殊项目的评审工作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在开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和定标的,采购人应当提前3天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4根据综合评分法完成评审工作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29.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9.7.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进行计算。29.7.2投标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采取密封的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在进行最后报价时,报价应用大写和小写同时书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同时最后报价上还应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签字(或盖章)后,以密封的形式送达磋商现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收集齐全后,在监标人的现场监督下,统一启封并唱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29.7.1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待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等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但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9.7报价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投标报价部分30分。
29.7.5评审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30%。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9.7.4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说明:
附表2:(1)商务、技术部分评审(70分)附表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2。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29.8综合得分
序号 |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意见 | |
序号 | 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内容 | 是 | 否 |
1 | 提供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2 | 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 ||
3 | 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情形。 | ||
4 | 响应文件提交的份数及装订,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
5 | 投标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 ||
6 | 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或没有保留的投标。 | ||
7 | 一份响应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的报价。 | ||
8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 | ||
9 | 投标人的服务期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
10 |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 ||
11 | 提供了信用记录查询资料,且信用记录满足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最终以采购人查询的为准)。 | ||
12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13 | 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 | ||
14 | 无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结 论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技术 | 各项认证及服务能力的综合评审 |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各项认证材料(产品)及投标人的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 0-10分 |
商务、技术 | 产品质量、配置、选型及性能指标等的综合评审 | 投标方在应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用户需求,在产品选型过程中,提供的投标产品应是功能、质量、产品配置、性能优良,并满足用户对产品功能、质量、使用、操作等方面的需求,且是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得15分; | 0-17分 |
商务、技术 | 检测报告 | 提供投标产品的所有检测或测试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经评审;检测报告内容真实完整齐全的,得8分;提供报告或内容不全或存在负偏离的酌情扣分 | 0-8分 |
商务、技术 | 项目供货、分装、配送及验收计划 | 提出了产品供货分装打包的供应保障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服务配送方式方案的,得0-7分;提出的产品供货分装打包的供应保障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服务配送方式及验收回执单签收反馈方案切实可行,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的,得7.1-15分。 | 0-15分 |
商务、技术 | 质量保证承诺 | 能够充分认识本项目特点,从而提出清楚有效的质量保证承诺的得 5.1-10分;对本项目特点认识不足,提出的质量保证承诺无针对性,可能导致质量保证存在风险或未提供质量保证承诺的得0-5分。 | 0-10分 |
商务、技术 | 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承诺等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出完整有效、且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产品的供货计划、分装打包、破损处理及响应时间、验收回执单签收反馈、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优惠承诺、备件库,根据方案优劣进行评分。 | 0-10分 |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30.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审小组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0.定标原则(2)报价部分(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30%。注:在经济标评审阶段,经评审小组认为无效的投标报价,经济部分得分按“0”计。 | 0-30分 |
31.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1.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31.合同授予标准第七章授予合同30.3根据评审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如有)、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34.履约担保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1中标结果经公示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3.中标通知书32.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
3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5.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须及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方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5.签订合同34.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4.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34.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3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八章其他35.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35.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下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3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质疑的提出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7.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
38.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38.受理和处理37.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7.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7.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8.6招标方或采购单位负责对质疑的回复工作,将质疑人的质疑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审小组,并将处理意见回复质疑人。38.5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要求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质疑人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38.4对于不符合上述37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8.3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9.2对于质疑人在质疑期间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质疑。39.1质疑人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招标方可要求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补充材料仍不能证明质疑成立的,将不予受理。39.质疑无效的处理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0.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40.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40.其他39.5质疑人进行质疑后,招标方在法定时间内对质疑进行回复,质疑人认为回复不满意的,可向相关的采购管理部门进行投诉。39.4对于质疑中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按无效质疑处理,并列入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39.3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经评标专家审定后驳回的,列为无效质疑。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范本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
日期:签字(盖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
需发货到自治区妇联全疆各个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承担分包打包费、运费、税费,发货过程如有丢失破损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给与更换。4.拉丝亚光钛合金铜牌铜牌500块,尺寸:宽40*高20CM,折边2CM,板材厚度1.2MM。质保壹年3.拉丝亚光钛合金铜牌铜牌500块,尺寸:宽70*高50CM,折边2CM,板材厚度1.2MM。质保壹年2.户外蓝牙便携手提音箱500个(产品尺寸:220*147*87.5MM、内置锂电池、全频喇叭、连续播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FM收音功能、蓝牙5.0连接、话筒输入、U盘播放、TF卡播放)。质保三年1.优盘500个(容量128GB、USB3.0速度、全金属可360度旋转防水优盘)质保五年。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乙方(成交供应商):甲方(采购人):(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二)成交通知书(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一、合同文件
三、服务项目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六)本合同附件(五)磋商文件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万元,甲方支付资金万元,其他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其他五、付款途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四、合同金额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服务明细表一致)。
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一次性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提供服务成果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大写:,余款%即人民币万元,质保期(年)满后日内一次无息付清。□分期支付方式六、付款方式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八、质量2、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七、服务期限、地点□其他支付方式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十、违约条款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九、知识产权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不可抗力条款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市(县、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十四、合同保存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十三、补充协议2、向人民法院诉讼。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甲方:乙方:2、其他服务内容:。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响应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五部分附件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账号:开户银行:(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联合会“靓发屋”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制作格式,仅供参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地址: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全称)(盖章)项目编号:
(3)开标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目录一、响应文件编制顺序年月日
④信用查询记录(打印网页查询结果);③中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如有);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格审查资料);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包括:(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10)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9)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8)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可根据需要,附相关的资料)(7)有关投标产品的证明、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6)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⑤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
注: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15)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14)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3)质量保证书;(12)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11)商务条款偏离表
3、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网银),金额为。2、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1、开标一览表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致:(采购人名称)(一)投标函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3、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签字:电话:传真:地址:邮编: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购人):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0年月日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电话号码:邮编: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姓名UU(亲笔签字或盖章)UU性别年龄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3.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在开标现场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并携带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2.投标文件中须放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是电子版签名。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年月日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委托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背面) |
授权日期:20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开标一览表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作为公司的代表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开标现场须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本授权书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密封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一份现场查验。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是电子版签名。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投标总价 | 小写: ;大写: 。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
备注: |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5.报价内容含分装打包、人工、运输配送、破损调换等一切费用。4.本表中“投标总价”必须与《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及《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服务采购项目的一切相关费用。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信封单独密封,另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两个表须内容必须一致。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社会保险及工伤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进行详细的分类报价,且每单项费用必须填列;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列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若有单项漏项或未填报,采购人有权认为所漏单项已包含总价中,结算不予调整。附表3-1报价明细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名称 | 规格、品牌 | 单价(元) | 数量 | 合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4 | 其他 | |||||
合计 | ||||||
投标总价 |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3、此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财务收款收据复印件或打款凭证附在此处,该收款收据的原件或打款凭证必须在开标时提交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未提供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磋商保证金打款凭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磋商保证金打款凭证(四)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
地址:被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盖章)关于贵方20年月日第(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关于“”的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并保证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致:(采购人名称)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0年月日电话:邮编:传真:
2-2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以上复印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可辨、有效。②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审计报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等)(如有需要)。注:在本表后应附:①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许可经营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如有)、许可证书(如有)及本招标文件中相关资格要求的内容等资料的复印件。(本表格式仅供参考,可根据企业情况自行补充修改)
企业注册名称 | 建立日期 | ||
企业详细地址 | 企业性质 | ||
企业法人代表 | 技术负责人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业务范围 | |||
企业简介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全面地填写“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若因投标人故意隐瞒,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关联企业等情况表
序号 | 投标人填写 | |
1 | 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2 | 投标人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 |
3 | 投标人的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的情况 | |
4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况 | |
5 | 单位的主要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 |
3、中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证明文件等(如有)2、投标人同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1、以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备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如投标人无上表中所述的相关情况,则投标人可在相应表栏中填写“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致:(采购人名称):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4、信用查询记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示例:附网页查询结果的截图证明。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编制。(六)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注:须反映出产品的型号、规格等关键指标,格式自制。5、正品产品的证明(根据需要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
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九)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一览表如:3C产品认证书等;根据需要,附相关的证明资料,若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的,则投标供应商必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八)国家强制性标准(如有)注:附投标产品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的扫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等相关证明资料。(七)有关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鉴定证书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详述) | 性能说明(详述)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设备,对投标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详述;后附所投设备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料中应能简要反映出设备的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注:与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技术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十)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规格条目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方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十一)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十二)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维修、培训等计划(详述)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5、售后服务承诺函(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承诺);4、是否在本地区有常设售后服务点、是否提供上门服务,售后服务体系等并提供证明文件,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后的应急服务预案,如设备出现故障,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3、随本次招标货物一起提供的专用工具、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件清单、质保期内供本工程的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优惠程度;2、加强产品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技术培训和服务,并有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必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期限和服务承诺,要有本地化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建立违约责任追究制度。要提供各售后服务联系机构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投标商报价应含其成本和相关的一切费用;说明: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商自行确定,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7、其他投标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6、优惠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供货期的长短以及质保期的长短等。
注:1、此表需详列各类投标产品在质保期内,投标人自愿免费提供的常用配件清单及耗材报价单,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应已包含在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附表:易损件、备品备件报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优惠程度) |
以下为质保期内随货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等 | ||||||
1 | ||||||
2 | ||||||
… | ||||||
以下为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备品备件和常用配件、耗材等 | ||||||
1 | ||||||
2 | ||||||
… | ||||||
以下为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维保费用报价(供招标人参考) | ||||||
合 计 |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报价要求:本表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易损件、备品备件供货价格须真实,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3、请详细列明常用配件清单及耗材(备品、备件)可能给予供应的优惠条件或程度。2、质保期满后优惠提供的备品备件产品,仅作为维保期间的材料采购价格参考,不含在报价内。供货价格须真实,招标人或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设备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
3、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所承诺的全部服务项目;2、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要求的;1、提供的投标货物均是全新、制造厂商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国家有关质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本质量保证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参与(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对所提供的货物设备的质量保证的证明。现郑重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十三)质量保证书
承诺书(1)(十四)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4、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缺陷,作为货物的提供方,我方愿接受招标方及相关部门的处罚,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我方承担。
承诺书(2)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商业贿赂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投标单位承诺书
(十五)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资料(如有)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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