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公司荣乌高速服务区三座加油站维修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9.6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公司
荣乌高速服务区三座加油站维修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近期鄂尔多斯市官方媒体就《荣乌高速“加油难”》进行了专题报道,引起居民的广泛热议,加之政府投诉日益增多,为避免再次发生舆情问题,便于百姓出行,4月28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建雄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及我分公司召开了紧急会议,按照会议要求,拟对荣乌高速包府服务区南北站和白家渠服务区北站等3个即将开业站点进行维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荣乌高速包府服务区南北站和白家渠服务区北站等3个即将开业站点进行维修。
(二)工期:6天
(三)服务地点:荣乌高速服务区加油站
(四)服务内容:荣乌高速包府服务区南北站和白家渠服务区北站等3个即将开业站点进行维修。
(五)服务范围: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或审计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六)标段及最高限价(总价):59.67万元(含税),列支维修费。
第一标段:1.荣乌高速包府服务区北加油站:13.74万元。
2.荣乌高速包府服务区南加油站:30.57万元。
第二标段:3.荣乌高速白家渠服务区北加油站:15.36万元。
费用构成:包含人工、机械和材料等一切施工费用。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进度付款申请单、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相关资料后给予申请相应资金计划并进行付款审批。
2.工程进度款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工程款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结算资料报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工程款。
3.工程竣工且审计完成,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和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及时将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的全部价款支付给乙方。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价款的3%,待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后 2 年)届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还质保金申请和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票据后及时付清。
5.甲方向乙方支付价款的前提是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票不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税法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部分的合同价款,且不承担本合同第23.1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6.其他:该工程款项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a) 种方式支付:(a)付现50%,50%开具六个月“商信通”;(b)付现5%,95%开具三个月“商信通”。
三、选商方式
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站发布公告,对有意向者通过线下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商。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2.投标人须入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并具备相应的资质、业绩、信用等条件(提供入围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申请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近年内(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 5 月6日15时至2024 年 5 月 9日15 时(北京时间,下同),扫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密码0000),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4 年5 月11日15时0分
,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康巴什区康盛路与正阳街交汇处石油大厦。。
2.响应人需提供纸质版文件和带有PDF版的电子版文件U盘(PDF电子版文件需与纸质文件一致,带有法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资料和U盘需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并在密封文件袋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U盘资料视为项目资料的一部分,U盘不予退回,待评审小组评审时开封。以在规定期限内收到密封文件(包含纸质文件和U盘)为准。
3.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与我方工作人员确认。如未能按时寄到,按照弃权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我公司将予以拒收。
七、结果公示
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后,我公司评审小组履行相关工作流程后,拟成交结果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履行合作流程。
八、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格式自拟,本公司对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参与者或未统一要求的前提下提报材料格式雷同者视为违规,对响应文件及报价材料作废处理。
(二)参与者对于在项目中获知的我公司任何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三)报价及响应文件须签字并加盖印章。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收件人:解少芳
电话:13500682630
邮寄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康巴什区康盛路与正阳街交汇处石油大厦
中国石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销售分公司
2023年5 月6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