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运营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595631959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运营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7 20: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运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X-CG-GK-2020009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5日

5、开标日期:2020年3月27日

6、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三未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599号时代数码大厦804室

8、中标金额:人民币12000000.00元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期

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运营采购项目

/

3年

12000000元

10、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斌、鲍纯朴、李应强、杨骏、甘玉宏、冯美(采购人评委)、佘民(采购人评委)

11、招标人名称: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泾县开发区管委会四楼

联系人:佘先生

联系方式:0563-5022825

12、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56319590

13、收费标准:按[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计算;收费金额:87060元

14、公告期限: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30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开发区管委会四楼、泾县财富东路36号,联系电话:0563-50228251595631959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附件:招标文件及主要中标标的.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