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GZ419地块安置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ffjsz2023060008
预算金额183.52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丁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丹0514-8216508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GZ419地块安置项目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KFFFJSZ2023060008 | ||||||||||||
工程名称 | 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GZ419地块安置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 | ||||||||||||
工程地点 | 施桥镇,东至滨河路,南至滨江花园小区,西至施桥医院,北至施桥南支巷滨河绿地。 | ||||||||||||
工程规模 |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77㎡,总建筑面积约104812㎡,全部用于安置。其中:住宅面积约73430㎡,公建配套约1407㎡,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975㎡,地下建筑面积约28000㎡。同步建设绿化景观、道路、照明、水、电、气、通讯等相关配套工程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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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3/6/27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8401040013872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3/9/22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5/9/16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6/27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7/3 23:59:5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GZ419地块安置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GZ419 地块安置项目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扬开管审备[2023]4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GZ419 地块安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施桥镇,东至滨河路,南至滨江花园小区,西至施桥医院,北至施桥南支巷滨河绿地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77㎡,总建筑面积约104812㎡,全部用于安置。其中:住宅面积约73430㎡,公建配套约1407㎡,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约1975㎡,地下建筑面积约28000㎡。同步建设绿化景观、道路、照明、水、电、气、通讯等相关配套工程。 2.1.3项目总投资:约68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183.52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工期725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2招标范围: t前期策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融资)。 t工程监理: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等施工管理及监理服务; t设计管理:组织协调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主持研究审查优化施工图设计成果、标准等; t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咨询; t其他:水土保持评估(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报批、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工程检测(含材料检测、桩基检测、试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同时满足下列①及②及③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③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造价咨询合同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负责人职称、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5其它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扬州市2022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及因严重不良行为直接进入红牌的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不接受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单位与个人参与投标; 3.5.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3月至 2023年 05 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3如投标人为外地监理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扬州市住建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并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料中,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3.5.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5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5.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机电一体化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监理员3人。 注:专业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担任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时,岗位证书中的注册执业类别应与监理工程所属类别一致;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不需要满足必备专业的要求;江苏省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必备专业认定均以学历专业为准。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2023 年06 月27 日至 2023 年 07 月03 日; 7.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10 日14:00时。 8.2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07月10 日14:00时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其他 10.1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 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10.3. 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4. 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10.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九龙湾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7-8楼 邮 编: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胡丹 电 话: 电 话:0514-8216508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705297756@qq.com 2023年 06月 27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丁思 | |||||||||||
传真 | 电话 | 15189877682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 联系人 | 胡丹 | ||||||||||
传真 | 电话 | 0514-82165088 | |||||||||||
邮编 | E-mail | 705297756@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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