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师寨镇2024年幸福小院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1.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70100041
预算金额61.92万元
招标联系人师杰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传兵1526208771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70100041
项目名称: 丰县师寨镇2024年幸福小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丰县师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丰县师寨镇2024年幸福小院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DTZ-丰采磋C2024061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丰县师寨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最高限价:619280.37元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30 日历天。
范围 丰县师寨镇2024年幸福小院建设项目;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7-11 14:30
开标地点
丰县锦绣东城西门(轻舟装饰东50米)

其他
丰县师寨镇2024年幸福小院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szbtb.com/#/newindex)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 7月11 日 14 : 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DTZ-丰采磋C20240613001;2.项目名称:丰县师寨镇2024年幸福小院建设项目;3.工程地点:丰县师寨镇刘小营村、汪屯村、周彭庄村、史小桥村;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最高限价:619280.37元; 6.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期:30 日历天。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④“信用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⑤“信用丰县”网(http://www.fengxiancredit.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7月 1日至2024年7月 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 丰县锦绣东城西门(轻舟装饰东50米);3.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否则不予接收):(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载);(2)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30分;2.地点: 丰县锦绣东城西门(轻舟装饰东50米)。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启1.时间:2024年7月11日14时30分;2.地点: 丰县锦绣东城西门(轻舟装饰东50米)。六、公告发布:1.公告期限: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 6日 17时30分2.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七、 资格审查: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具有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5.投标人在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按规定记录失信行为,并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6.其余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八、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九、其他补充事宜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2. 终止采购2.1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询问和质疑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3.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丰县师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
丰县师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师杰
电话:
182607059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77号
联系人:
马传兵
电话:
1526208771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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