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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吊卸船、过驳、减载业务外包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浮吊卸船、过驳、减载业务外包询比公告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需要,对浮吊在码头进行卸船、过驳、减载业务进行外包;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卸船、过驳、减载业务外包。
2、 项目内容:在马港港区指定码头完成卸船、过驳、减载作业。
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浮吊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与报价人关系的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价: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浮吊船技术要求:
(1)浮吊船参数要求:
船长:≥40米;型宽:≥8米;具有全固定锚及锚链设备。
(2)浮吊的参数要求:
额定起重负荷:≥5吨;幅度:≥25米,司机室高度≥ 17米(趸船主甲板面到司机室底部垂直距离)
(3)浮吊船及船检证书要求:
浮吊船无尚未处理完结的海事纠纷、经济纠纷及其他事件。船检证件齐全(在有效期内),处于适航状态,浮吊船具有短距离自航能力;船舶设备自带发电作业功能且设备能正常工作及运行。
5、其他要求:
(1)作业地点: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区。
(2)作业货种:散货。
(3)能源提供、作业方式及其他:浮吊船须自发电作业;24小时作业制;浮吊自带司机、抓斗;浮吊及趸船维修、检验、作业司机、燃动力等运行费用由报价方承担;卸船作业要求用5吨抓斗(报价方自配)作业。
(4)报价方应能满足: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浮吊船于6 小时内到达马鞍山港口集团指定的作业码头,并听从采购方港调的统一调度,及时、安全、高效的完成卸船、过驳、减载作业。
(5)环保要求:承揽方应配备必要的防物料流撒落江的设施(雨布等)及抑尘设施(雾炮等)。
(6)本次报价需缴纳报价保证金0.9万元,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选方签订合同前需缴纳2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选方违约,需按合同价的3%支付违约金,该金额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中选方补齐。
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00181665566600000048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广场支行
三、报价格式及说明:
1、 报价方应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工程报价表;
2、 报价方报价为综合单价,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收等市场波动的全部风险。
3、 报价是与采购方的最终结算价,不接受其它任何原因引起的增加费用。
4、 本次询比采购报价人不低于三家。
四、支付方式
1、合同期限:1年,按一季度,结算一次。
2、作业量按生产部核准的作业量结算。
3、报价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对应金额发票(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限价及采取的评审办法
1、本次询比最高限价:1.46元/吨。
2、本合同总价限定在48万元(含48万元),在合同期内,结算金额达到4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3、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以税前单价最低价中选。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到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masport.com.cn/)首页电子公告直接获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密封送达或邮寄 地址:马鞍山市长江路47#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企划部(集团公司办公楼420室) 收件人:叶书婷
2、发送至我公司指定电子邮箱:qihuabu@masport.com.cn 发送完毕后请电话告知收件人电话0555-2845606收件人:叶书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未交的不予接收。
八、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未密封;
2、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或个体签名;
3、报价文件未按时送达;
4、报价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5、不符合询比文件中资格要求;
6、超过最高限价。
九、联系方式
地址: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
联系人:袁本贤 联系电话:13955561163 0555-2845602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需要,对浮吊在码头进行卸船、过驳、减载业务进行外包;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卸船、过驳、减载业务外包。
2、 项目内容:在马港港区指定码头完成卸船、过驳、减载作业。
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资格条件: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浮吊船的所有权证明文件与报价人关系的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价: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浮吊船技术要求:
(1)浮吊船参数要求:
船长:≥40米;型宽:≥8米;具有全固定锚及锚链设备。
(2)浮吊的参数要求:
额定起重负荷:≥5吨;幅度:≥25米,司机室高度≥ 17米(趸船主甲板面到司机室底部垂直距离)
(3)浮吊船及船检证书要求:
浮吊船无尚未处理完结的海事纠纷、经济纠纷及其他事件。船检证件齐全(在有效期内),处于适航状态,浮吊船具有短距离自航能力;船舶设备自带发电作业功能且设备能正常工作及运行。
5、其他要求:
(1)作业地点: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港区。
(2)作业货种:散货。
(3)能源提供、作业方式及其他:浮吊船须自发电作业;24小时作业制;浮吊自带司机、抓斗;浮吊及趸船维修、检验、作业司机、燃动力等运行费用由报价方承担;卸船作业要求用5吨抓斗(报价方自配)作业。
(4)报价方应能满足: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浮吊船于6 小时内到达马鞍山港口集团指定的作业码头,并听从采购方港调的统一调度,及时、安全、高效的完成卸船、过驳、减载作业。
(5)环保要求:承揽方应配备必要的防物料流撒落江的设施(雨布等)及抑尘设施(雾炮等)。
(6)本次报价需缴纳报价保证金0.9万元,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选方签订合同前需缴纳2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选方违约,需按合同价的3%支付违约金,该金额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中选方补齐。
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00181665566600000048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广场支行
三、报价格式及说明:
1、 报价方应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工程报价表;
序号 | 项目 | 吨单价(元/吨) | 备注 |
1 | 卸船、过驳、减载作业 | 卸船作业须配备5吨抓斗 | |
2 | 税率 |
2、 报价方报价为综合单价,应充分考虑合同期内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收等市场波动的全部风险。
3、 报价是与采购方的最终结算价,不接受其它任何原因引起的增加费用。
4、 本次询比采购报价人不低于三家。
四、支付方式
1、合同期限:1年,按一季度,结算一次。
2、作业量按生产部核准的作业量结算。
3、报价方应向采购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对应金额发票(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限价及采取的评审办法
1、本次询比最高限价:1.46元/吨。
2、本合同总价限定在48万元(含48万元),在合同期内,结算金额达到48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3、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以税前单价最低价中选。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到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masport.com.cn/)首页电子公告直接获取。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密封送达或邮寄 地址:马鞍山市长江路47#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企划部(集团公司办公楼420室) 收件人:叶书婷
2、发送至我公司指定电子邮箱:qihuabu@masport.com.cn 发送完毕后请电话告知收件人电话0555-2845606收件人:叶书婷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未交的不予接收。
八、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未密封;
2、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或个体签名;
3、报价文件未按时送达;
4、报价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5、不符合询比文件中资格要求;
6、超过最高限价。
九、联系方式
地址: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
联系人:袁本贤 联系电话:13955561163 0555-284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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