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9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南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9410002000014001 | 项目名称 | 南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9410002000014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南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以盐南经科审(2024)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编研与城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境内。2.1.2建设规模:对南苑小区内部雨污管网错混接分流改造及路面、附属工程恢复等。2.1.3合同估算价:约997万元。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及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标准。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为民生工程,如因承包人施工过程中质量问题(偷工减料)所产生的后果和居民投诉及引起的负面舆情的,一切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2招标范围:对南苑小区内部雨污管网错接混接分流改造及路面、附属工程恢复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3.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无。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3.2.2.其他要求: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3.2.2.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49.73.84.193:880/#/login。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24日9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评标、定标办法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按照由低至高推荐有排序的 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二、评标标准和程序(一)开标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退回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三)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开标情况以及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环节发现的应作无效标情形进行确认后,将投标文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1、初步评审1.1形式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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