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0718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苏庆生0951-5610305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昊010-5733754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区道路及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7182,招标人为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场址位于中卫市海原县,共分为3个地块进行建设,各地块距海原县城直线距离约25km~65km,海拔高程在1590m~2350m之间,场地地貌属低中山黄土梁峁,地形起伏较大,总规划场址面积766.7km²。其中地块#1面积358.5km²,地块#2面积334.1km²,地块#3面积74.1km²。总装机容量 100万千瓦,配套建设1座330kV汇集站,5座110kV升压站。本项目拟安装7.XMW及以上风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单元接线方式,通过40回35kV集电线路分别接入配套的5 座110kV升压站及330kV汇集站,经330kV汇集站升压后以1回330kV线路接入国网天都山750kV变电站完成电力送出。
2.1.2招标范围:“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道路及风机安装平台工程共划分四个标段:
标段一:开展地块1#A-1区 89.5 公里道路及 49 台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改扩建及原道路修复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土方外运、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土地征用及赔偿、阻工协调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二:开展地块1#-A-2区 50.108 公里场区道路及 18 台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改扩建及原道路修复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土方外运、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土地征用及赔偿、阻工协调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三:开展地块二 95.892 公里场区道路及 46 台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改扩建及原道路修复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土方外运、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土地征用及赔偿、阻工协调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标段四:开展地块三 74.728 公里场区道路及 27 台风机安装平台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改扩建及原道路修复道路工程施工、配合设备运输及道路维护(必需满足施工期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安装大型起吊机械的运输条件),土方外运、风机基位平台清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土地征用及赔偿、阻工协调等。施工单位须按照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可视化及工程节点视频拍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等制度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视频监控、车载定位设备及工程影像拍摄等所需人员及物资。
2.1.3计划工期:12个月
2.1.4质量要求:优质工程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风电场道路工程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风电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第3包70元;第4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第3包0元;第4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8-12 10: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注: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8号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苏庆生
    电    话:0951-5610305
    电子邮箱:555691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小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刘昊
    电    话:010-57337545
    电子邮箱:12111765@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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