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2101022189918
预算金额2.94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顺燕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巫溪县人民医院器械设备(腹部牵开器)

项目编号:62022101022189918

报价起止时间:2022-10-14 09:00 -2022-10-14 12:00

采购单位:巫溪县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顾顺燕17783716177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021101牵开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021101牵开器; 腹部牵开器:1.用于牵开单侧或双侧腹壁,使术野获得充分暴露,免除人力牵引的困苦和不足。适用于肝移植、肝叶切除术、胆道手术、全胃或近端切除术、脾切除术、门奇断流术等采用沿肋缘下切口的上腹部手术,也可用于其他一切腹部直切口或横切口手术。;腹部牵开器:2.材质:医用402不锈钢 3.弧线移动角度:≥180°(以锁紧装置在支撑杆上横向弧线移动的弧度) 4.前后移动量:≥250毫米(以锁紧装置在支撑杆横向水平移动的最大距离);腹部牵开器:5.上下升降量:≥350毫米(以锁紧装置在支撑杆上竖直方向移动的最大距离);6.配置:支撑立杆;500×φ16 数量:2根 、床夹器;实用各种手术床、铝合金箱包 数量:1只、肋缘拉钩;大 、中、 小 数量:各2把、 数量:2只、调节连杆;300×16 数量:2把、;

次要参数要求:
1台 29400.00 -

买家留言:详见询价文件

附件:2022.10.10腹部手术牵开器询价文件(1).docx2022.10.10腹部手术牵开器询价文件(1).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重庆 重庆市 巫溪县 柏杨街道 万通路100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 (二)交货地点:巫溪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安装调试及验收标准。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清点,共同检查外观,作好记录,并对软件功能模块进行逐一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方视为验收合格。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合格证明,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应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及技术资料、合格证明等资料齐全。 (3)在投标产品试使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正常使用。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换货或退货。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中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书面意见。 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设备验收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设备开始正常运行时开始计算。 (二)售后服务内容 1.电话咨询 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如设备出现故障,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7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质保期满后供货公司以成本价供应厂家零部件并先维修后付款,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售后服务工程师将不定期电话回访、并提供技术援助咨询电话,按照甲方需求,乙方至少每年免费提供2-3次上门服务,检测仪器使用、维护及保养情况。 3.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4.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产品制造商鲜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5.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四、付款方式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使用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设备总价的90%,1年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余款10%。
五、培训 中标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六、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勘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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