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技改工程-第3包警示保护板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40259hw0100006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璐135818399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6
公告正文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技改工程-第3包警示保护板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40259HW0100006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技改工程-第3包警示保护板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警示保护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技改工程用警示保护板,项目具体规格、数量基本要求以招标人实际使用为准。
2.2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基本要求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2 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除应提供其制造商第3.2条款中制造商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3.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有生产企业的委托,且为一级代理商。
3.3.2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北京地区唯一代理正本授权函(须为直接授权,不接受转授权)。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复印件)。
3.6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7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8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标书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2室。
4.3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2室。
4.4标书发售联系人:任璐;联系电话:13581839987;传真:010-56187187;联系邮箱:13581839987@163.com。
4.5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
邮编:100161
联 系 人:任璐
电 话:13581839987
电子邮件:13581839987@163.com
网址:www.zzzb.net/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招标编号:ZZ40259HW0100006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技改工程-第3包警示保护板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警示保护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采购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基建技改工程用警示保护板,项目具体规格、数量基本要求以招标人实际使用为准。
2.2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基本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1 | 警示保护板 | 3m×0.5m×0.005m | 聚乙烯(PE) | 米 | 14688 |
2 | 警示保护板 | 3m×0.3m×0.005m | 聚乙烯(PE) | 米 | 46044 |
3 | 警示保护板 | 3m×0.2m×0.005m | 聚乙烯(PE) | 米 | 79428 |
合计 | 米 | 140160 | |||
注:1.需在合同签订1周内完成备货; 2.实际交货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订货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2 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除应提供其制造商第3.2条款中制造商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3.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有生产企业的委托,且为一级代理商。
3.3.2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北京地区唯一代理正本授权函(须为直接授权,不接受转授权)。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应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复印件)。
3.6投标人应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开户银行在开标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3.7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至少近3年或公司成立至今)。”
3.8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须提供声明函。
注: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①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信息(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3.9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02月06日至2024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标书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2室。
4.3 现场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8层8802室。
4.4标书发售联系人:任璐;联系电话:13581839987;传真:010-56187187;联系邮箱:13581839987@163.com。
4.5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如需邮寄加收100元邮寄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7.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办公区8层
邮编:100161
联 系 人:任璐
电 话:13581839987
电子邮件:13581839987@163.com
网址:www.zzzb.net/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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