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lhc-cg-2024-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16639825151
招标代理机构昌吉市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玉文16609947771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4
公告正文
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LHC-CG-2024-0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柜采购项目(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筑面积2.1万平米。 范围: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柜、配电箱供货(不含安装)(技术参数详见设计图纸 及国家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 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上 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 中查询并打印)。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 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供货合同。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企业近一年(2024年) 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6个月的财务报表。 5、其他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 股份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11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11室 七、其他 一、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17日10:00时-2025年01月23日19:30时(北 京时间),到新疆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 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及本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1、2条所需资料。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 上资料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未向 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领取招标文件时的资 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 准。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伍万伍仟元整(小写:55000 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一次 性汇入)。2、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电子保函或银 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不得以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外 的个人、投标单位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和简化程序,建议投标单位应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宜。3、投标保 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2025年01月17日10:00时-2025年02月14 日11:00),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 手续。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递交的,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的时间为准, 采保函方式递交的,以实际递交至投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 无效响应。4、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新疆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 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路支行,账号:806020512010111500908, 行号:402885000311, 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项目名 称(可简写),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白鸟湖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66398251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长隆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11室 联系人: 丁玉文 电 话: 16609947771 电子邮件: 361611108@qq.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祆遏稀 (签名) 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片 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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